觀塘一幢工廈,因業主在天台僭建十多間劏房被政府取締,居民要於12月底前搬走。一批受影響的劏房租戶稱,無力負擔私樓劏房,希望政府安排臨時房屋,及研究放寬改建工廈住宅用途標準。

觀塘時運工廠大廈業主因在天台僭建十多間劏房,被政府列為清拆目標。由於涉事劏房位於工廈,所以政府沒有一般與房屋署配合的天台安置政策,業主向區域法院申請收樓,2016年8月租客收到業主通知。社區組織協會表示,天台有劏房十多戶貧困的老人、低收入家庭、婦女及兒童租住,居民向區域法院上訴,法官要求雙方商議,最終協議於年底遷出。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呂綺珊表示,現時約有1萬人住在工廈劏房,近年來政府大力打擊劏房,他們被迫遷,但劏房需求大。

協會曾經走訪區內20家中小型地產代理,發現只有60個月租8千元或以下的租盤,佔整體租盤約三成。呂綺珊解釋劏房一般最多120呎不夠4人居住,150呎或以上的「單位」空間較多,但每月8千元租金,對於月入不足一萬元的家庭而言難以負擔。

現時距離遷出限期只有個多月,他們希望屋宇署能酌情延遲清拆,並提供安置政策。社區組織協會指政府取締工廈劏房時,沒有妥善安置政策,促請政府設立五年的日落條款,暫准工廈改裝成住宅,以及研究如何善用工廈空間,解決房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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