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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讀賣新聞》6月12日報道,在北韓勞動黨副委員長李洙墉1日訪問中國大陸,並與習近平會談歸國後不久的一天深夜,中共安全部門突然對1名駐丹東的北韓官員的住宅進行搜查,並收繳約3,000萬元現金和金條等,隨後,對該官員施行拘捕。報道還稱,中方隨後將此事向駐北京的北韓大使館作了通報,平壤方面為此專門派遣有關人員到中國確認此事。

如果報道屬實,這顯然是極不尋常的一件事,請注意這幾個關鍵詞:李洙墉訪問後、中共安全部門、北韓官員住宅、現金、拘捕。由此引發的疑問是:這個被拘捕的北韓官員是誰?何種原因被拘?是不是外交官員?為何選擇這個時機將其拘捕?其住宅內的現金、金條來自哪裏?又是誰下的這個命令?原因何在?平壤將有何反應?

按照國際公約,一國駐外官員,通常會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29條就規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這條規定,即使外交人員觸犯駐在國的法令,也不得加以拘捕或扣留,而是通過外交途徑,求得解決。

不過,不可侵犯權也不是絕對的,一般來說,當外交人員的行為嚴重的危害當地社會秩序或駐在國的安全、不加以制止則損害將繼續擴大時,駐在國可以在現場採取必要的措施,包括現場監視、暫時拘捕等,予以制止。

那麼被拘捕的這名北韓官員,從中方馬上通報給北韓大使館來看,應該也是屬於外交人員系列,至於被拘捕原因,一個可能的線索是與幾個月前因酒駕在丹東撞死2名中國人的北韓外交官廉哲俊有關。

據報,中共外交部3月份證實,一名北韓外交官2月時酒駕撞死了中國人。有消息稱,這名外交官正是廉哲俊,他在與北韓駐丹東官員及高層派駐人員聚會,飲酒慶祝北韓遠程導彈發射成功後,駕駛SUV逆行撞上一輛的士,導致乘客和司機死亡。車禍發生後,廉哲俊要下屬籌錢為其賠償死者各50萬元人民幣,但他並未被北韓召回。

在2015年12月30日北韓公佈的70名金養建治喪委員會名單中,除金正恩、黃炳誓外,一名叫廉哲成(音譯)的官員在列,他現擔任朝鮮人民軍總政治局宣傳副局長,根據公開報道,北韓廉姓高官只此一人,他與廉哲俊或有某種關聯。

但為何要在幾個月後才抓捕呢?而這也降低了被逮捕的是廉哲俊可能性。

無論怎樣,無論被拘捕的是何人,命令應來自高層,政治原因也大於其他因素。這樣的行動極有可能是北京當局以此警告北韓,不要繼續跳「狐狸」舞步,不要繼續挑事,而是切實以行動放棄核試驗,回到談判桌上。金正恩的回應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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