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已決定重審1995年判決並執行死刑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案。這是一宗爭議多時並牽涉2名死刑犯的舊案,因涉及死囚器官移植而備受關注。中國法律界人士警告,不改變現行體制,發生類似含冤莫白案件的情況勢必重演。
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在王書金案庭審後說:
檢察院拿出的證據都是假的。當年公安機關拿到我家的被害人的衣服是長袖的花襯衫。但是,今天公訴機關在法庭上拿出的衣服卻是件短袖的襯衫。
河北邯鄲廣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鄭成月說:
(偵辦王書金案對我)影響很大。首先,我在49歲(檔案年齡51歲)時,即2009年的11月,根據廣平縣公安局內部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把我免職……我兒子研究生畢業後,去年考國家公務員,在面試成績第一的情況下,最終沒能錄取。我想這或多或少也是因為我的緣故。
法學家賀衛方發微博提出4大疑點:
一是首次審理王書金案時,法院為何對涉及聶樹斌案的犯罪置之不理?二是法院為何對王書金的審判延宕8年之久,違反程序的責任如何追究?三是檢察機關如不起訴王書金殺害康某一事,則必須用充份證據來證明王書金的主動供認是偽證。四是除非司法機關再次用確鑿無疑之證據證明聶樹斌係強姦殺人犯,否則必須為聶樹斌平反。◇
中共官方新華社6月8日報道,最高法院2天前決定組成合議庭,提審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案,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審理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佈。高法8日通過山東省高級法院向聶樹斌的母親送達再審決定書。這意味著這起持續21年的「冤案」在判決20餘年、家屬申訴10餘年後,終於迎來翻案的重要轉機。這也是內蒙古「呼格案」後,中共現政權再度試圖糾正的重要冤假錯案。
聶樹斌案 遲到的判決通知
聶樹斌案發生於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宗強姦殺人案,當時在石家莊市鹿泉區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校辦工廠工作的聶樹斌成為犯罪嫌疑人,9月23日被刑事拘留,次年3月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和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聶樹斌提出上訴後,河北省高級法院4月25日做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以強姦罪判處15年徒刑的終審判決。根據案卷記錄,他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於二審2天後被執行了死刑,當時不足21歲。
更離奇的是,聶樹斌從被判處死刑直至被槍決,他的家人從未收到過一審和二審判決書,直到2007年才收到法院判決書。雖然聶樹斌的父母堅信兒子無罪,但由於拿不到判決書,也就無法進行申訴和申請再審。因此出現判決20餘年、家屬申訴10餘年的局面。
中共高法2014年指令山東省高級法院進行複查,複查意見是「原審判決缺少能夠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在多方面存在重大疑問,「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認定對聶樹斌犯下姦殺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份」,建議重新審判。
重審決定公佈後,每天一直發微博死磕聶樹斌案的律師徐昕感慨:「1,200天的每日一呼,終於停止了。」此案還促使他發起「無辜者計劃」,繼續為其它可能的冤案疾呼。
王書金案 反常的控辯角色
聶樹斌案進入公眾視線並引起社會關注始於另一起離奇的案件審理。2005年1月被抓獲的嫌犯王書金主動向警方坦白,曾在河北強姦多名婦女並殺害其中4人,包括聶樹斌被控姦殺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描圖員康玲玲。儘管王書金不斷強調自己是真兇,檢方卻不斷反駁他的供述,堅持殺死康玲玲的真兇是聶樹斌而非王書金。
邯鄲市中級法院2007年3月12日一審裁定王書金犯有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合併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認定石家莊案非其所為。王書金隨後提出上訴,理由竟然是「未起訴我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姦殺案」。王書金在庭審中公開表示不想冤枉任何無辜者。
河北省高級法院同年二審開庭,至2013年6月和7月再度兩次開庭,最終於9月27日作出裁決,維持原審認定石家莊案非王書金所為,不採納他所稱應被視為自首而獲輕判的辯護,認定上訴人供述與案件關鍵情節存在重大差異。有關他的死刑覆核至今仍在進行中。
中國法律界人士認為,這宗案件出現辯護人試圖證明被告人有罪、公訴人試圖證明被告人無罪的顛倒局面,在司法史上十分罕見。曾負責偵辦王書金案的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鄭成月表示,期待針對聶樹斌案的重審能體現司法公正。
器官買賣 極力掩蓋的真相
網絡流傳聶樹斌被處決後,他的腎被移植給一名著名退休外交官的說法,成為讓這起命案受到關注的另外一個原因。港《東網》2015年5月6日刊登題為〈聶樹斌案絕不僅僅是錯判〉的評論文章,認為聶樹斌案最令人恐怖之處不在於是否錯判,而在於是否故意錯判;聶樹斌是中共器官買賣的犧牲品,而移植器官的利益很可能有政治因素。
關於聶樹斌的器官,最先是有匿名網友發帖,稱石家莊法院早已發現聶樹斌案的疑點,準備從輕判處死緩,但為給外交部高官章某換腎,臨時決定執行死刑。網友搜索發現,前外交部長喬冠華的遺孀、一代名媛章含之恰好在1995年腎病加重,已接到病危通知書。她事後回憶,自稱「多活了12年」。但章含之的女兒強調母親換腎是在1996年,而非聶樹斌被處決的1995年。
聶樹斌案代理律師則對案卷中的簽名涉嫌偽造,特別是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跪在雪地上被槍決提出質疑,認為他被行刑的日期可能存在重大差錯。擁有30多年攝影經驗的資深攝影師劉景琦在網誌上對行刑前的多張黑白照片進行專業分析,推斷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真正時間可能是1996年1月13日以後,儘管案卷記錄是1995年4月27日。
活摘黑幕 獨裁體制的罪惡
評論文章認為,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還有無窮多的黑幕需要揭開,專制政權的殘暴向來可以輕鬆突破一般人的想像。正如中共衛生部自2006年以來一直堅稱中國大部份器官移植依靠自願捐獻,死刑犯只佔很少一部份。直到2012年,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承認死囚器官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而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1999年以來器官移植供體的絕大多數來自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據加拿大獨立調查員估計,2000~2005年的6年間,中國共有4.15萬宗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並非法牟取暴利的罪行曝光後,中國的移植手術2007年突然減少一半。國際醫生2013年成立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要求中共停止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在全球53個國家獲得150萬民眾聯署。亞洲、歐洲、澳洲和美國的國會議員2014年4月以來也相繼發起反對中共活摘器官的活動。
對於聶樹斌案終於獲得重審,上海京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學平認為,目前還無法輕易歡呼法治勝利,應著眼於如何消除、糾正冤假錯案過程中的各種障礙正義的體制和人為因素,「正義是一個整體,每個人都與之不可分割;聶樹斌案的結果如果侷限於個案本身,不能有效推動冤假錯案平反和糾正機制的完善,那麼下一個聶樹斌的命運很可能將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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