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隱之,字處默,濮陽鄄城人。他儀表出眾,善於言談,博學多才,廣涉諸多文史,以溫文儒雅名聞遐邇。
吳隱之年方弱冠即能獨立,有清廉節操,雖然家無儲糧,也不取非份之食。事母至孝嚴謹,及其母死執行喪禮,隱之哀毀逾恆,超過人子應盡的禮節。他與太常韓康伯比鄰而居,康伯之母是個賢明婦人,每回聽聞隱之的哭聲,就放下碗筷、停止進食,為之悲泣。接著告訴康伯說:「你將來倘若位極人臣,有權推薦人才,就該舉薦如隱之這樣的人。」
後來康伯為吏部尚書,隱之於是被越級拔擢,累遷晉陵太守。在郡為官清廉儉約,妻子每日親自背負柴薪。後再遷左衛將軍。雖位居顯要,可所領的朝廷俸祿賞賜,全都分給親族享用,冬月無被禦寒,有回洗衣時,就披著棉絮,一家生活勤苦與貧庶無異。
廣州地區環山抱海,山珍海產豐富異於其它地方所出,擁有一篋櫃的寶物,一家就可以生活數代而不虞匱乏,所以前後任刺史多數瀆職、囤積財貨。朝廷想要革除嶺南為官之流弊,就調隱之任廣州刺史。
離廣州二十里,有一地,名石門,該處有水曰貪泉,只要飲上一口者,立即懷有貪得無厭的大慾望。隱之到達之後,告訴他身邊的親信說:「不接觸、不親近可引起貪慾的事物,就能使自己的心不擾不亂。傳言中說越過嶺南即喪失清白的原因,我知道啦!」
於是走至該泉,親酌泉水而飲,因賦詩一首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古人傳說此泉水,一喝立刻染上千金貪念,倘若請那週末隱居的伯夷叔齊試喝,肯定動搖不了他們堅定的心志。)果然隱之治理廣州,清廉節操更顯突出,日常食用不過菜蔬及乾魚而已,公家給付的帷帳、日用品及服飾,盡皆存付外庫,當時人都認為他太過矯情,可他始終不改。
後來盧循進犯南海,隱之被盧循所俘。劉裕寫信給盧循,令他遣返隱之,過了許久方得獲釋返回。乘船歸來之日,所裝載之物,除生活起居需用之外,沒有任何資財。到達家鄉,居處只是幾畝薄田小宅,籬笆牆垣簡陋傾頹,內外只有茅屋六間,簡直容不下妻子安身。於是劉裕致賜車牛,更想重新為他建屋起宅,可隱之硬是固辭不接受。
後來遷中領軍,但清廉節操依然不變,每月初領得俸祿,留下自身一口糧,其餘悉數分別賑濟親族,而自己家人織布紡紗換錢以供朝夕所需。有時碰到青黃不接,就兩日方一進食,身上永遠穿著布衣,妻子也永遠不佔用他所得的微薄寸祿而是自食其力。
晉安帝義熙八年,隱之以年老請求退休。九年,卒。隱之廉潔不渝的清操,屢次被朝廷褒獎,在他退休及去世時,受到優厚的賞賜,並贈予顯要的官職,廉潔的士大夫們皆以此為榮。
他的兒子吳延之又堅持清廉的操守,曾任鄱陽太守,延之的弟弟以及兒子擔任郡、縣長官的,常以廉潔謹慎作為家門傳統,雖然他們的才學比不上吳隱之,然而仍保持著孝敬友愛、廉潔恭順的作風。因此,人們時常交相讚譽。
後來唐太宗李世民曾命魏徵等人編寫《晉書》,魏徵評價吳隱之為「晉代良能,此焉為最」。時至今日,在吳隱之曾就任刺史的廣州,百姓們為了感激其任內德政,以及兩袖清風的廉潔德操,將其生平事蹟編寫入縣誌和名人大典裏,以玆紀念並鼓舞後人。
我覺得最該表揚與褒獎的是吳隱之的家人與妻小。隱之是個公私極度分明的人,認為自己一人當官,所領俸祿只有自己能用,與其家人沒任何瓜葛,因此每月初領得俸祿只留下自身一口糧,其餘悉數分別賑濟親族,而自己家人織布紡紗、砍柴負薪、自耕自食以供朝夕所需。數十年如一日,很不容易。其實「德不孤,必有鄰」,在他美德的感化下,一家人自甘淡泊、不為「貪泉」所惑,不必找伯夷叔齊,他們一家老小就足以證明。
(《晉書卷九.吳隱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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