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月打擊洗黑錢犯罪集團,總共偵破35宗騙案,101名騙案苦主合共被騙去大約8,900萬元。37人被捕,涉及詐騙、洗黑錢等罪行,大部份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觀塘警區刑事部督察梁普恩今日(2日)向傳媒交代行動細節,警方在3月17日至30日展開行動,打擊犯罪集團利用大量傀儡戶口清洗黑錢,合共偵破35宗騙案及拘捕37人,成功堵截犯罪集團處理犯罪得益渠道。

101名騙案受害人包括37男64女,年齡介乎18至75歲,合共被騙去大約8,900萬元,騙案性質包括網上求職、網上購物和網上投資。

37名被捕人包括29男8女,年齡介乎15至66歲,被捕罪名包括詐騙、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其中大部份是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為微薄報酬而出售銀行戶口。

警方表示,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追究被捕人的刑責及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尤其是針對傀儡戶口持有人相關的洗黑錢罪行,加刑幅度或達到20%,以起阻嚇作用。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抱僥倖心態,以為單純借出戶口或售賣個人資料開戶口,沒有直接參與任何違法行為或處理犯罪得益,便可以成功逃避法律責任。根據警方過往成功的檢控案例,法庭明確地指出即使被捕人推搪單純地向第三者借出、賣出或出租戶口,成為傀儡戶口的持有人、沒有直接參與洗黑錢,其刑責與真正處理犯罪得益者並無分別,法庭甚至會把這些考慮成為加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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