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權真好,2003年拖到2024年的老大難問題,現在1個月就光速解決。

極權真好,連一向像小腳女人只在關鍵時刻才落場投票的立法會主席,都要主動下海投票表態。

極權真好,本來像個武鬥場的立法會,現在更像是馬戲團,議員落力表演,粉身碎骨比任何特技表演都好看。最不可思議,居然找鄧炳強合照。不是說炳強哥不靚仔(意為帥哥),而是既然立法會議員覺得自己可以光速通過法案是最重要的任務,而法案通過開心過中六合彩,那為甚麼不直接解散立法會,炳強哥出個法案,直接生效,豈不是更多快好省的了結心事?

23條通過後,我試著站在政權的角度思考,我還真的得出了以上結論﹕極權真是好。

這一刻我就是政權,我真的不知道,我為甚麼要諮詢市民呢?為甚麼要聽你們意見?你想想,我弄的這個法例,就是為了要對付你們的,而還要去諮詢你的意見,除非你是一個變態被虐狂,否則任誰都會反對啊﹗

2003年的50萬人上街,不就說明一切了嗎?這種諮詢,再做100場,結果都是一樣﹕我想用鞭打你,你願意嗎?噢,不願意,那我收回,下一年再問你,親。

所以,這次一個月的諮詢,那還需要拖那麼長的時間呢?而站在政權角度,你反對我的立法,我直接就覺得你心腸惡毒,像罵《明報》一樣,多麼簡單省事,《明報》馬上就改正錯誤了,嘩﹗整個世界清淨哂﹗

而且你看,23條三讀通過了,生效日期也定好了,世界不是照樣運作?香港人不是照常生活?你們以前說甚麼「香港民主最黑暗的一天」,根本沒有發生,太陽仍舊升起,一切都是你們想像出來的恐懼啊。

最重要的是,作為政權,我覺得之前我想太多了,我居然怕民意,你看國教的時候,那些學生做個甚麼交叉手勢,那時候政府居然就撤回了國民教育﹗怕甚麼呢?你看,現在我把你7‧21的原告當被告去控告,我們問的問題有夠離譜了吧,指控的罪名有夠滑稽了吧,甚麼事也沒有﹗真不知道之前幾屆特首,到底怕甚麼了﹗

你說香港會玩完?經濟會下滑?我作為政權,我就不信了,我的底氣是來自過去中國的經驗,國內亂套離譜違反西方民主人權的事情還少嗎?大家不照樣來投資嗎?現在中國經濟下滑,又如何?能比文革那時的中國差嗎?我們穩坐中南海,不怕汽車撞,反正我看出去的風景還是這邊獨好﹗

我們政權看的東西,和你們就是不一樣。譬如你們看普京是假選舉連任,我看到的就是「連任」,以結果為目標,連任就是好。我猜想普京還是臉皮太薄了一點,還要弄個選舉讓自己參加,我們這邊直接改了憲法,直接無限連任,不需要這個選舉的程序,更省事。結果都是連任,但意義差很遠了,這點普京不及我們。

香港過了23條,很快就會揪出潛在的敵人。你知道,在我們政權眼裏,如果立了個法,就天下太平,無人作反,那是給敵人給騙了,那只是他們潛伏得深,沒有曝露。就像你裝了一個掃毒的電腦軟件,你如何判斷有用沒用呢?當然是要不斷掃瞄,天天掃,然後如果最終掃到一個病毒,你就會高興自己的錢沒有白花;相反如果一直掃不到,你不會安慰自己電腦很乾淨很放心,你只會懷疑這個掃毒軟件是不是騙人的?是不是不起作用啊?結果你就會掃得更加頻繁,直到你終於掃到一個問題才安心。

所以,23條,肯定要抓人的,沒有抓到,就是這條法不管用,敵人藏太深。所以,換位思考,用極權角度一看,甚麼問題都沒有了,香港人,等著收入增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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