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孫洪琴於上海兩會期間(1月22日至25日)向兩會秘書處遞交控告地方政府官員的材料,被工作人員報警後送往府村路500號黑監獄,後被強行送看守所刑拘。

近日孫洪琴告訴大紀元記者,她在獄中感染了甲、乙流病毒,2月24日被強行抬出看守所,但未給釋放證。出來後又因中共兩會召開而「被旅遊」。

因舉報官員被「刑事犯罪」

孫洪琴說,「2024年1月25日上午,我像往年一樣向工作人員遞交了一封信、登記了身份證。然後我看見旁邊停有一輛法院的車就順便問一句:『是否有上海二中院的法官?』工作人員回說:『我幫你打電話叫他們來。』」

孫洪琴原本滿心期待會有官員接待她,結果等來的是一輛大巴車,將她強行押上大巴車拉到了上海市府村路500號黑監獄,隨後移交給警察徐惠杉(警號034197)等人,將她押進靜安區芷江西路派出所辦案區訊問室。

「他們自問自答編造了虛假筆錄,上面還加了一句『拒絕簽字』。我說:『你們不讓我簽字,我要申辯、要申訴、要請律師,請你們迴避。』」她說,「我所有的合法權利全部被剝奪。」

孫洪琴說,「上海市靜安區看守所對沒有任何犯罪嫌疑事實、明顯不符合收押條件的我,非法收留羈押30天(番號40216),且不製作釋放證。惡警徐惠彬自進看守所第一道門至收押室僅說了二句話:『和你們領導打過招呼了,手續會補辦的。』」

她說,「我涉疑犯罪嫌疑事實是甚麼?我沒有拘留證,連一張傳喚證都沒有,我不知道我到底發生了甚麼刑事案件?」

孫洪琴向駐所檢察官反映惡警執法犯法、看守所非法拘禁,得到的回覆是「看守所有你的拘留證」。孫洪琴反問:「製作一張拘留證是有嚴格的法定程序的,他們遵循了嗎?且我也未見到拘留證,你言下之意是警察印一百張拘留證一百個人有罪?印一千張就有一千人犯罪?檢察官你怎麼不進來?你應該進來接受刑事審查「是否涉嫌瀆職?」但檢察官對她避而不見。

孫洪琴因此多次按緊急按鈕向看守所反映:1、駐所檢察官不依法履職、形同虛設;2、監督員這一監督程序的缺失;3、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4、看守所究竟是法定機關還是黑監獄?這些嚴重的問題看守所怎麼處理解決?但是無人無人回覆她的問題。

孫洪琴被徐惠彬用暴力的手段將她拖進看守所308監房。她說,我的鞋被拖掉襪子被拖破、褲子被拖落掉肚臍以下、上衣拖拉至胸口,這是奇恥大辱,人的尊嚴被踐踏。

她說,「我對他怒吼:『流氓!你是公安犯罪集團的幫兇,你有罪……』面對我無助無奈的吶喊,他還侮辱我:『你是個被終止上訪人員、已被社會拋棄,所有行政部門把你拒之門外,包括街道,誰把你當人看,他們都把你推給我們。你連自己的人身自由都不珍惜,對你,我們只有行動,我們也不想這麼做,政府就是這麼定的。』」

「惡警的言辭在證實黨政府視維權訪民為敵。」她表示,「我的信訪案件的被告人,涉及上海三級政府、中央政府及高官,我一個小民不被打擊報復那才不正常呢,我的人身安全處於危難中。」

強拆致孫洪琴家破人亡

孫洪琴,上海靜安區居民,維權20多年,養老金被法院凍結至今,因此沒有經濟來源。2010年又因世博會用地需要,她的房宅又遭強拆未獲安置,無家可歸。她的母親在維權路上枉死北京,無寸土可安葬,遺體至今仍停留在北京天壇醫院太平間。強拆讓孫家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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