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已完成對CA Indosuez(Switzerland)SA香港分行(CAHK)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金融管理專員對CAHK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處以350萬元罰款。

金管局表示,是次紀律處分行動是根據金管局對CAHK就《打擊洗錢條例》所設立的制度及管控措施的合規情況進行的調查結果而作出。調查發現的管控問題涉及CAHK在2016年2月11日至2016年10月2日期間沒有對為某些客戶執行的交易進行適當的審查,以持續監察與這些客戶的業務關係。在該期間CAHK亦沒有維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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