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今年7月入稟高等法院,指康橋之家的母公司「智友集團」3名董事及股東違反股東協議,要求法庭頒令涉事董事的任命、股東決議違法,並賠償董事酬金。案件周一(27日)高等法院提訊,聆案官梁文亮指張健華的傳票內容不清楚,下令再修改傳票,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

原告人為張健華,被告依次為李永耀、周可仁及楊尚文,3名被告均沒有律師代表。張健華本月中申請傳票,要求被告披露董事局及股東大會有關周可仁轉股問題的會議紀錄,以及其股權轉讓文件。周可仁表示,有關轉股事宜曾在董事局及股東會議中討論,只是張健華多次會議均未有出席,又引用《公司法》指部分文件只有董事局可以查閱,不認為張健華作為股東可以過問。

聆案官梁文亮就質疑張健華所發出的傳票用字不清晰,指「股權詳情文件」等字眼過於「空泛」,要求張明確交代要求索取文件的具體種類和數量。張健華回應指,需3星期準備,以便查詢會計師需索取甚麼文件,以及向稅局查問程序。聆案官最終押後案件至12月19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 11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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