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香港最熱門的話題,居然是燒賣。前晚尖東海傍夜市開鑼,一檔賣燒賣的有兩款口味,單款廿蚊四粒,雙拼廿五蚊四粒,旋即引起網民熱議,該檔也客似雲來。在燒賣檔主身上,我們可看到三件事:一是定價方式;二是宣傳招數;三是受訪原則。

很多人認為A燒賣與B燒賣既然售價一樣,雙拼沒理由標高五蚊。當然,你完全有自由不幫襯,也可批評它太貴,但雙拼貴過單款,確實是有理由的,經濟學上可用「邊際使用價值(marginal use value,簡寫MUV)」去解釋。N年前,現任特首政策組組長黃元山已在港台節目談過雙拼較貴的現象了。

所謂MUV,就是你為了獲得多一件同類物品,而願意付出的最高代價。假設你吃第一粒燒賣,非常驚艷,願意付十元;吃第二粒同樣的燒賣,儘管仍然美味,但已沒有初嚐那樣興奮了,只願意付八元;吃第三粒時滿足感持續遞降,就只願意付五元⋯⋯以此類推,MUV會隨着你享用同一物品的次數,逐步減少。

如果你吃了兩粒燒賣後,轉吃兩粒同樣質素而口味不同的燒賣,滿足感就可能不跌反升,所以整體來說即使份量相同,雙拼的MUV也可以比單款高,由是賣得更貴。以燒味飯為例,假設單款和雙拼的份量相同,肯定也有人願意付更高價錢吃雙拼;若兩人一齊吃飯,省錢的做法自然是各點一款,然後交換來吃。

平情而論,那燒賣檔主明碼實價,又不是巧立名目賣虛擬燒賣,聲稱現在付一百隻燒賣的錢,明年就給你一百二十隻,要是他定價太高,到頭來吃虧的只是自己,公眾本來無須苛責。誰知經此一鬧,很多人反而慕名而來,令這檔燒賣大排長龍,成了全場焦點,而老闆也很積極跟網民互動,有時不免唇槍舌劍,實在識玩。

宣傳之道,有人講一定好過無人講(除非超過某條道德法律底線)。據《清稗類鈔》所載,清末有兩父子各在天津開店,賣特製品,兩店相距三里。父先開店,三個月後兒子也開,招牌物品一模一樣,然後不停互罵對方冒牌,令社會人士議論紛紛,報章也刊載其事。後來知情者說:「其訟之作用,將以揚名也,廣告之新法也。」原來是父子合作炒花生。結果兩店爭訟越多,生意越旺。

言歸正傳,無論夜市燒賣是否值得吃,那燒賣檔主至少有一件事值得宣揚,就是他果斷拒絕「大公文匯」團夥的訪問,以下是《追新聞》報道:

「他(燒賣檔主)接受傳媒訪問期間也發生小插曲,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旗下『點新聞』目睹《明報》記者訪問檔主,隨即伸出咪牌一同採訪,他發現咪牌後表情嚇了一跳,更直言不想接受《大公》訪問。」

做飲食業,真的要小心是甚麼媒體為你宣傳。免費派發的黨報,素來是遛狗人士至愛,一聽到那名字,腦海就條件反射聯想到某種味道,難免大大倒人胃口。燒賣檔主懂得定價、宣傳和慎選媒體,都抵佢生意好嘅。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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