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擬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國安法案件作辯護,港府就此一度申請人大釋法,香港國安委其後更「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簽證,黎智英就此入稟司法覆核,以及要求法庭頒令釋法不影響Tim Owen早前獲批為他辯護,均被拒絕。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昨日就訟費頒下判詞,判黎需支付訟費。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判詞中透露,港府在今年4月13日去信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指國安委的決定是不可司法覆核,監督國安委工作的權力為中央獨有;律政司又認為過程中國安委並無越權,指黎智英從一開始便不應該申請司法覆核,而原訟傳票的爭議僅是學術討論,「注定會失敗」,建議黎停止相關法律程序,並警告若黎堅持,會要求法庭判黎按彌償基準(indemnity basis)支付訟費。

黎智英一方強調法庭不應就訟費作出命令,指人大釋法沒有確實指出會否影響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決定。在他申請原訴傳票後,才得知國安委認定Tim Owen代表黎智英涉及國家安全,認為是律政司的行為以致原訴傳票申請淪為學術性討論。黎一方重申司法覆核申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建議法庭就兩案不作訟費命令。

潘官在判詞中同意認同黎智英「沒有勝算」,又提到律政司4月去信黎建議中止司法覆核訴訟程序,但黎堅持提訟,潘官認為這是「不合理的訴訟行為」,判他須支付彌償性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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