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案發超過5年後,仍未到台灣投案,現仍受香港當局保護。雖然多次代表陳發聲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聖公會牧師管浩鳴,一直聲稱其投案意願沒變,但是日前管回應記者提問時的態度及託辭等待明年台灣總統大選結果,引來潘曉穎母親的反駁。

其實今次已非管浩鳴首次託辭台灣大選,將陳投案日程一拖再拖,早在陳2019年出獄後不久,管已經稱要與陳同佳考慮,待2020年的台灣總統選舉結束後,才到台灣投案。

管浩鳴23日在立法會就其成立的「香港社福界心連心大行動」舉行傳媒茶聚,席間有記者問他陳同佳的近況,他回應並無任何更新,「都係咁(也是這樣)」,如有更新必定「第一時間」通知新聞界去機場「送機」,更笑指到時「仲唔大新聞?(還不是大新聞?)」,「我包架機,我炒飛(炒賣飛機票),邊個想坐喺我隔離嗰個就貢獻幾多,我俾個最靚嘅位佢,TVB實買位啦肯定,第一個!(誰想坐在我旁邊就貢獻多少錢,我給他最好的位置,無綫電視肯定買位啦,第一個!)」。

管浩鳴之後接受《香港01》訪問,重申台灣當局現時繼續拒絕接收陳同佳,指明年初的總統大選可能令執政當局有變,到時可能有新的安排,影響陳同佳的赴台時間表。

潘母:不如話等到 陳同佳蓋棺才去台灣!

經歷5年多喪女之痛的潘曉穎母親向傳媒表示:「一個殺人犯去不去到(台灣)自首,都要看看台灣哪個政黨選到總統才過去,管浩鳴還以風趣幽默的態度回應傳媒的提問,成功化解一宗5年多的陳同佳案件,這個殺人犯仍然可以消遙法外,逃之夭夭,真是很敬佩萬分!」

潘媽媽進一步指:「管浩鳴之前又話陳同佳這個殺人棄屍犯,等疫情過後就去台灣,現在又話等明年大選之後才去台灣,不如話等到陳同佳蓋棺才去台灣!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一個殺人逃回香港,可以讓他逍遙法外5年多,證明香港真真正正是一個逃犯天堂!」

她並針對管浩鳴,指他已經身為立法會議員,曾承諾盡力協助陳同佳去台灣投案。台灣方面一直要求香港警方提供陳的殺人口供及證物,但港方一直拒絕,令此事停滯不前,「希望管浩鳴以議員身份,向律政司提出要求,不是要等到殺人犯百年歸老,才送他的棺木去台灣嘛?」

陳同佳認殺人 曾稱願回台受審服刑

陳同佳在2018年2月,於台北殺害潘曉穎並棄屍後回港。案件被揭發後,他在同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於警誡下承認殺害女友,但是礙於法律限制,香港只能控告他涉在港盜用潘的銀行卡,所干犯的4項洗黑錢(處理犯罪得益)及3項盜竊交替控罪,最後在2019年4月判陳監禁29個月。

期間港府因應案件力推《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暗中卻夾雜著中共「私貨」,試圖擴大中共在香港的司法權,結果引發了香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民間抗爭運動。

連同之前被關押的時間,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出獄。管浩鳴在陳收監後不時探望他,出獄當日他由管浩鳴陪同並接走,當日陳同佳兩度鞠躬,並向潘曉穎和香港人致歉,明言「明白自己做了一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潘曉穎家人)帶來很大的傷痛,我自己內心亦一直受責備、受譴責,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衝動,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返回台灣服刑受審」。

管浩鳴先後託辭台灣大選、疫情

但是之後陳並無再公開露面,居於警方的「安全屋」中。期間管浩鳴儼如陳的代言人,多次表示陳投案意願不變。《南華早報》2019年10月24日刊登報道,稱管浩鳴考慮陳同佳的赴台投案時間延遲3個月,到2020年1月的台灣總統大選後。管當時並稱,會將此考慮與陳同佳及其家人討論。

到該屆台灣大選於2020年1月11日舉行當日,管浩鳴向傳媒稱陳同佳赴台自首的意願不變,強調「誰人當選也不會造成影響」。但是大選完結後,陳仍然未起行,到2020年2月,台灣因新冠肺炎疫情擴散,對港人封關,管浩鳴當時稱,相信兩岸四地都把抗疫放於首要,陳同佳並沒有改變回台投案的意願,「但起碼要等疫情有所紓緩,才能作下一步的安排。」

到同年6月,管浩鳴再向傳媒表示,陳同佳赴台投案意欲無變,但要待台港兩地通關後再安排。

開關過後仍然無行動

不過經過3年,到2023年疫情過去,台灣於2月再開放港澳居民到台自由行,管浩鳴卻指台灣當局提及問題是需要兩地政府有溝通「才可以回去」,「無論通關不通關都好,只要台灣當局願意給簽證,或不禁止佳仔(陳同佳)回去(台灣)的話,我相信這件事可以圓滿地解決」。管重申,當時陳仍然住在一個偏遠的山上面,他的投案意願不變,願意赴台。

管浩鳴認為,若陳同佳願意投案,就不存在司法互助、公權力等的問題。他又認為,案件事發地不在香港,證據都不在港,香港方面只有陳同佳使用死者錢、涉洗黑錢罪的口供(事實上陳在接受香港警方警誡時有承認殺人),管相信陳到了台灣,亦需要按當地法律程序重錄相關口供,認為不存在有甚麼要由香港移交給台灣,並呼籲台灣以人道立場處理事件,讓陳同佳赴台投案,經審訊後接受監禁式的刑罰。

台灣陸委會副主任梁文傑當時回應,台灣已經再三聲明,台方政府的立場沒有改變,陳同佳到台灣投案並非單純批出簽證的問題,事件涉及雙方管轄權和相關公權力的行使,為確保本案後續審查和審判的順利進行,希望港府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落實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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