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計劃據天文台暑熱指數,制訂更具體的防範勞工中暑的指引,今年夏季推出。

勞工及福利局及勞工處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擬議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當局的建議是在暑熱指數達到30或以上時,因應戶外露天、沒有冷氣的室內環境,及採取預防措施減低熱壓力的情況,採取相應的休息安排。

當暑熱指數達到30時,極重勞動者如紮鐵工人,在戶外露天環境下每小時工作15分鐘休息45分鐘,當暑熱指數達到32或以上時,則應暫停戶外工作。重勞動者如搬運工人、釘板工人,在暑熱指數達34時,亦應暫停戶外工作。

當局指,若僱主採取減低熱壓力的預防措施,休息時間可相應減少,包括工設置臨時上蓋或遮擋陽光的遮蔽處;或向員工提供掛腰風扇、吹風機、冷凍衣或噴霧風扇等加強空氣流動的設備,休息時間可減少15分鐘。如果同時採用以上兩項措施,休息時間合共可減少30分鐘。

相反,如果僱員承受的熱壓力有所增加,例如穿著厚身工作服、保護衣;或超過兩星期不曾或以往未曾從事主要在戶外工作的員工,休息時間應增加15分鐘,如上述兩種情況同時存在,休息時間應增加共30分鐘。

香港暑熱指數達至 30 或以上在戶外露天環境下每小時的工作和休息安排。(立法會文件截圖)
香港暑熱指數達至 30 或以上在戶外露天環境下每小時的工作和休息安排。(立法會文件截圖)

另外文件舉例,某些室內的工作環境會增加僱員的熱壓力風險,例如室內工作地點有明顯的熱源或發熱設備,例如鍋爐、燒臘爐等,休息時間應增加15分鐘;在欠缺自然通風的室內工作環境,例如被圍板圍封的裝修地點或密閉空間工作,休息時間應增加15分鐘。

工業傷亡權益會早前曾質疑,勞工處推出的酷熱天氣下停工指引在執行上有很多困難,例如地盤內不少工人需要跨工種工作,有時需要做極度費力的搬抬,轉個頭可能就被僱主要求做一些較輕的勞動,這類工人應如何按照列表的四個標準分類。工權會亦反對只要做足提供遮敝及風扇、吹風機或冷凍包等措施後,就可大大減少員工休息時間,認為只有長時間、充足的休息才能更為有效免去工友中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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