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消防處針對非法燃油轉注的執法工作,形容有關部門已竭盡全力,但在人力資源、執法、罰則及宣傳教育方面有可改善之處。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消防處對於規管「非法油站」的特遣隊僅有7名成員,不計主管,其餘成員會分成三個小隊,而每個小隊於2020年平均每個工作天須進行約1.17次巡查。

公署形容消防處已竭盡全力打擊非法燃油轉注,並向消防處及保安局提出5項建議,包括檢討現時特遣隊的人手編制、考慮增加突擊巡查、持續檢視經修訂後的罰則、探討多元化的宣傳和公眾教育渠道及方式、和探討引入源頭管理改善措施的可行性。

保安局回應對於前4項建議表示歡迎,但對於探討引入源頭管理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則表明不會接納。保安局解釋指,《危險品條例》的原意是確保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而非對於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認為相關建議超越其規管範圍,更牽涉對整個危險品規管制度的重大改動,牽連甚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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