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昨日發表新一份年度報告,接獲200宗懷疑虐兒個案,當中近一半涉及身體虐待案,3至8歲兒童屬高危群組。另外,法改會其中一個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法改會建議,把虐兒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加至監禁15年。

防止虐待兒童會的求助及親子支援熱線,在2020至2021年度,接到1,254宗查詢,當中200宗為懷疑虐兒個案。

近半個案屬身體虐待

當中身體虐待個案有96宗,佔48%,其餘包括性侵犯(33宗)、多種虐待(25宗)、疏忽照顧(24宗)及心理虐待(22宗)。組織解釋,身體虐待的數量普遍偏高,是因為兒童身體上的瘀痕或傷痕較容易被發現。唯其他的虐兒個案,如疏忽照顧、性侵犯及心理虐待等,一般人較難辨識或察覺其嚴重性,而沒有舉報。他們希望繼續與社會各界合作,提高公眾的意識,鼓勵更多人及早辨識及舉報懷疑虐兒個案。

在1,264宗舉報涉及的1,650位兒童之中,261人(16%)年齡小於2歲、462人(28%)介乎3至5歲、396人(24%)介乎6至8歲、221人(13%)介乎9至11歲、137人(8%)介乎12至14歲及59人(4%)介乎15至17歲。虐兒個案涉及221名懷疑施虐者,大部份施虐者都是家庭成員,當中30%是母親、24%是父親、17%涉及父母二人。

組織指,數據顯示3至8歲的兒童是最高危的組別。相信許多家長在管教學前幼童的行為,容易感到吃力。有子女就讀小學的家長,往往會在督導子女參與課外活動及讀書時感到很大的壓力。組織提醒,兒童在學習上遇到困難,家長應妥善處理自己的情緒並耐心地解決問題。又說兒童在遊戲中更能建立多種潛能及表達自己的負面情緒,家長應注意平衡子女的學習和遊戲時間,給兒童一個情感上安全的環境。

防止虐兒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被虐待的兒童,會缺乏安全感、自信心和自我形象低落,亦會對家人失去信心,出現抑鬱、性格變得內向等深遠影響。

她促請政府接納法改會的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提高增加虐兒相關罪行的刑罰,及設立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

熊運信:法改會倡虐兒
最高刑罰加至監禁15年

另外,一名22個月大女嬰昏迷送院後死亡,獲委託照顧的情侶承認虐兒,兩人前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5年4個月。

法改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昨日在港台一個節目表示,現時有關虐兒的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法官以8年作為量刑起點。他引述法官在判詞有提到,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是施虐者,直接令女嬰過身,不能因為女嬰死亡而加重量刑,因此不能說案件的量刑起點太低。

他又透露,法改會早前建議設立「沒有保護罪」,如事主嚴重受傷,知情不報人士可被判監15年,如事主死亡相關人士可被判囚20年。法改會同時亦建議,將虐兒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加至監禁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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