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9月26日)獲得美國大法官提名的第七巡迴法庭聯邦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曾表示,不應另眼看待信教的人擔任法官,若將道德信仰與司法職責分開,「是走了一條危險的路」。

專欄作家雷查理斯(Ray Charles)在《華盛頓郵報》上撰寫文章說,巴雷特追求「上帝的國」的說法是邪惡的。

保守派則反駁說,「上帝的國」是一個常見的基督教用語,表示要更多地愛自己的鄰居,不是所謂的神權政治。

巴雷特不是首次因為個人信仰受到質疑。在2017年5月,她獲得特朗普的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提名,9月在參議院接受提名聽證時,參院司法委員會排名第一的民主黨參議員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就集中質疑巴雷特的個人信仰會影響其審理死刑案的能力。

那麼巴雷特如何看待這一難題——信仰與司法工作?

巴雷特2019年參加保守派大學希爾斯代爾學院(Hillsdale College)的一次活動,學生就法官一職向她提問:「被提名人的信仰在確認過程中應扮演甚麼角色?」

巴雷特回答說:「無。(none)」

「我的意思是,我們這個國家擁有悠久的宗教傳統。實際上,《憲法》中的宗教測驗條款也規定,對任何擔任公職的人進行宗教測驗是違憲的。」巴雷特解釋說。

「因此,無論是天主教徒、猶太人、福音派或穆斯林,還是沒有任何信仰,都與工作無關。」巴雷特補充說。

巴雷特表示,大多數人都信守道德準則,無論這種準則是否來自信仰;而沒有信仰的人也同樣得信守道德操守。

巴雷特解釋說:「我認為公眾絕對應該關注司法職位上的提名人是否願意並且能夠擱置個人喜好,無論他們是道德上的,政治上的,還是其它任何信念;公眾應關注被提名人是否可以將這些擱置一邊以遵從法律。」

「這不僅僅是對宗教人士的挑戰。我的意思是,這對每個人(無論有無信仰)都是挑戰。因此,我認為,不讓信教的人擔任法官、將道德信念與司法職責區分開來,是走了一條危險的路。」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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