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室揭牌成立,大眾不但對這個全國首家的派駐中心檢察室一頭霧水,對海淀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同樣是孤陋寡聞。

實際上,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的成立也不過一年多一點的時間。

2015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首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落戶北京海淀區公安分局,開展前期試點工作,即將刑事案件全部集中於中心辦理。此後,這一方式在北京公安全域範圍內重點推廣,目前,海淀、豐臺、通州、西城等8個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

按照官方的說法,辦案管理中心的出現不僅有效規範了執法辦案行為,即避免刑訊逼供,而且提供了辦案效率。

眾所周知,在中共一黨專制下,尤其是在周永康執掌政法系統時期,中國警察濫權、過度執法、暴力執法、刑訊逼供、草菅人命等早已不是秘密。

習近平上臺後,提出了「依法治國」,而如何規範警察執法應是重中之重。作為京畿重地的北京,新的公安局局長王小洪是習近平的舊部,深得其信任。王小洪在任職後不久,就開始推行辦案管理中心,並將其作為北京市公安局「深化法治公安和執法規範化建設的主要抓手和載體」。

辦案管理中心在北京若干公安局推行一年後,北京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通知,即在公安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設立派駐檢察室,其主要功能是:承擔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以及應公安機關請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等職責。海淀檢察院在全國率先設立派駐中心檢察室。

如果說辦案中心的成立有效規範了警察在辦案中的不法行為,那麼,檢察室的設立則是旨在警方立案、偵查活動等方面予以監督,避免警察瀆職、濫權等。不過,檢察室能否獲得獨立的監督權,在中共現行體制下效用如何,還有待觀察。

設立負有監察職責的檢察室,與習陣營正在推行的監察體制改革近似,都是在原有框架上有所突破,其根本目的還是為實踐「依法治國」的目標。可以預見的是,北京的做法在試點一段時間後,極有可能在全國其他地方推廣。但無論如何,限制警權已是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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