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香港特區政府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發表聲明,香港「保皇黨」及建制派一面倒的表達支持,並聲稱寫或叫有關口號者應取消參加立法會選舉資格,民主派人士則從香港人的權利角度表達不同的意見,形容是「文字獄」,打壓言論自由,是「赤裸裸極權的展示」。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7月3日早上在電台節目《千禧年代》上說,去年區議會選舉無人因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而被取消參選資格,她當時感覺是否「走漏」了。她稱,《基本法》開篇已列明主權和管轄權屬中央,質疑口號中的「光復」是否包含「推翻」的想法或行動。

梁美芬:提出口號者不符參選議員資格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提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人,不符合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被問到曾經將有關口號加入政綱的人,是否應該被取消參選資格,以及是否應該對其採取法律行動時,梁表示,早前已經提出相關口號容易理解為倡議與自決理念有關。

郭榮鏗:是文字獄 赤裸裸展示極權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港台節目中批評,政府7月2日的講法是「文字獄」,打壓言論自由,質疑聲明已顯示,政府想利用「港區國安法」作為日後取消參選資格的理據。

郭榮鏗表示,「港區國安法」立法前,港府曾稱不會以言入罪,現在禁止叫口號,甚至藏有標語、文宣也有觸犯法例的風險,是打壓言論自由,「赤裸裸極權的展示」。

郭榮鏗認為,現時很多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也可以被取消資格(DQ),未來「用『港區國安法』作DQ底線是好清楚」。

而在去年區議會選舉中,曾被選舉主任要求解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元朗區議員張秀賢指,他不覺得那句口號是港獨,每個人對該口號有不同解讀,又形容取消資格的紅線不斷飄移。

張秀賢說:「他不讓你入閘便不讓你入閘,所以不能估計,做自己信的事便可。你也不擔保這般說法,或你不去叫這個口號,他便不會問你事情的。」

黃碧雲:是要回沒有走樣的「一國兩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光復香港」的意思,是要回真正的、沒有走樣變形的「一國兩制」,以及本港原有的言論自由等,與港獨無關。

黃碧雲認為,當局的做法,是欲借「港區國安法」箝制港人最珍惜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又說自己也有叫過這句口號,如果因為說過這句說話而被剝奪參選權,就留待大家去評理。

民主黨另一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港區國安法」中第5條及第42條條文,有自相矛盾的地方。第5條指,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但第42條則提到,對於嫌疑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對方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不准保釋。

他認為這是假定所有被捕者都已經犯罪,所以才會有「繼續」犯罪的說法,質疑有關條文嚴重自相矛盾,亦與現行法律的保釋權利有出入。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接受港台訪問時指,在「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都有「旨在」的字眼,而「旨在」代表不用作出作為,只要有意圖都可能被控告,而本港的刑事法是起訴行為,並非意圖,認為「港區國安法」會影響到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

梁家傑又指,「港區國安法」以大陸法用語起草,異於本港現行制度,存在很多含糊不清的地方,並非用上客觀字眼,質疑當局是要以語言不詳的聲明,來震懾港人。

香港特區政府7月2日晚發表聲明,聲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政權)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中共)政權的含意」。

政府發言人又威嚇港人稱,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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