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的反送中抗爭中,印尼記者 Veby Mega Indah在採訪時被警察以橡膠子彈射中,致右眼永久失明。據「獨媒」報道,當時為Veby 急救的急救員陳小姐,昨日在銅鑼灣現場提供急救服務時表示,印尼領事館已聯絡她,領事館稱或將香港警察告上國際法庭。

她指責該警察犯法,其實可以選擇射擊手部或腿部。陳小姐回憶當日情況時說,該警察在開槍前一分鐘,已經有記者提醒他,橋上只有記者,讓他不要開槍的。陳小姐稱,很多良心警察對她表示不能公開表態,但他們會選擇射其他地方,甚至選擇不開槍。

她說,駐港印尼大使館曾致電她,表示有機會將把香港警察告上國際法庭,陳小姐也向大使館人員表明願意擔任證人。

Veby Mega Indah 的律師 Michael Vidler(韋智達),早前已發出聲明,指當日警員在可能致命的距離內及從樓梯較低角度開槍,只會擊中對象上半身或頭部,明顯違反常理守則,將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追究警務處處長及涉事警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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