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影音平台(OTT)騰訊影片打算學愛奇藝模式,鑽法律漏洞進入台灣,立委陳亭妃20日提醒,騰訊規避投審會,也不在台灣落地,直接透過代理商幫他們在台灣做宣傳、廣告。騰訊資金比愛奇藝更多,未來所有的廣告可能被它「吃下來」,也沒辦法罰它。經濟部長沈榮津說,騰訊鑽代理商法規漏洞,將提報院會設法把漏洞補起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日邀沈榮津進行業務報告及備詢。陳亭妃指出,愛奇藝2016年申請來台設公司,被投審會駁回,理由是線上影音串流服務還沒對陸資開放,且在政治、社會、文化上有敏感性,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但她每天坐高鐵,出閘口時看到最大的廣告卻是愛奇藝。愛奇藝未獲投審會通過,也可大肆廣告?

沈榮津表示,依法投審會目前不會准許愛奇藝設立公司,至於愛奇藝的廣告相關單位會來處理。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補充,目前愛奇藝經營方式,整個網站架設在境外,會由投審會、文化部進行處理;廣告部份,因屬兩岸事務涉及兩岸條例,將請陸委會協調相關機關作處分。

陳亭妃說,今天的重點不是愛奇藝,而是騰訊要學愛奇藝模式進入台灣,騰訊資金更雄厚、問題更大,還有優酷也要來台。沈榮津說,由於投審會不會准許,騰訊鑽法規漏洞,走代理商途徑,要把代理商這條路堵起來;至於廣告部份,也是要設法補代理商漏洞。騰訊因牽涉到文化部、陸委會等跨部會單位,必須提報到院會,將由政委召集跨部會會議進行協調。至於中國三大影音來台,NCC、文化部都有召開OTT會議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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