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德江出訪拉脫維亞的首日,4月12日,廣東當局發佈了階段性反腐「戰報」,同時《新京報》微信公眾號「政事兒」以此為文,進一步做了報道。

在原標題為「幹掉470廳官 平均3天1個,厲害了廣東」一文中寫道,從2012年11月14日十八大閉幕至今,已有1,610天。1610天之間,廣東共查處地廳級幹部470人,這相當於,每隔3天就倒下一名廳官。

而以上數據所量化出的廣東腐敗特點,至少有這兩個:「窩案遍地」、「廳級老虎多」。

文章稱,十八大以來,廣東查處的省管幹部覆蓋21個地級市,而且,這21個地級市中,被拿下的市領導班子成員至少有32人。換算一地平均至少1.5人落馬。基本上,一地若有3名市領導落馬就屬窩案。廣州、深圳兩地算上前任的,再加上茂名、肇慶、江門、揭陽等等,廣東多地皆有3名市領導落馬,這樣的情況,不僅是窩案頻發,而且堪稱窩案遍地。

文章還稱,十八大以來,省部級官員落馬一般被視為「打虎」,廳局級及以下官員落馬,則被視為「拍蠅」。然而廣東被查處的多名廳官,因誇張的腐敗行徑,也被視為「重量級老虎」,如蔣尊玉(深圳原政法委書記)、梁道行(深圳原副市長)、陳弘平(揭陽原書記、原市長)、李嘉(珠海原書記)、曹鑒燎(廣州原副市長)等人。

其實有一個量化案情的簡易版,文章沒提,就是受賄金額(人民幣)。

如甫於4月14日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曹鑒燎8,000萬元。還有此前宣判,如陳弘平1.253億元,朱明國1.41億元,萬慶良1.1125億元。如果加上「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産」,如朱明國另有9,104萬餘元,涉案金額高達2.3億元。

除了官員,還有國企高管,如張新華(廣東省廣州市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2003年任一把手起,至2013年落馬,受賄過億元,侵吞國資2.8億元,涉案金額近4億元。

可見廣東億級貪官,比比皆是,且腐敗時間甚早。

文章稱,十八大以來,廣東共查處地廳級幹部,是前十年查處人數的1.6倍。對十八大後入主廣東的現任一把手胡春華來說,這些可以說是腐敗存量。在2002年至2012年這十年的一把手,前五年是張德江,後五年是汪洋。從目前廣東大大小小落馬貪官的仕途崛起及犯罪時間來看,對汪洋而言也是腐敗存量。

像是被指廣東反腐第一顆棋子落盤的萬慶良案,猶如谷俊山案是胡習接力辦,在2012年底由汪洋與胡春華接力查辦之後,至2013年底,廣東官場近40名廳局級官員被查辦,2014年目標人物萬慶良落網。

陸媒不能說的秘密是,億級貪官萬慶良、朱明國等一眾落馬粵官,能夠如此貪腐的本錢是來自於跟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包括曾經擔任一把手的張德江。

現任一把手高調曝曬「存量」反腐數據,通常頗有暗批前幾任的意味。就算廣東胡春華這次說者無此心,也凸顯了前前任張德江的遺毒。文章刊登日,張德江恰逢外訪看不見,不過已是國際法庭被告的他,更怕在出訪國外看到法輪功抗議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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