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大爆炸事故49名涉案人的刑事案一審宣判。最重者判死緩,最輕者判1年6個月。北京當局對大爆炸的處理,呈現涉事公司頂層高管重判,政府監管層廳局級以下中輕判,部級官員免刑責的格局。 天津港「8.12」大爆炸案,一審涉及的罪名包括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行賄罪、受賄罪、疏忽職守罪等。

此次,涉案瑞海公司的高管13人中多數被重判,其中董事長于學偉判死緩,副董事長董社軒、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只峰判無期徒刑,兩名副總經理尚慶森、曹海軍判18年,安保部長郭向濱判15年,副總經理劉振國判10年。餘下8人判3-8年不等。而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判刑較輕,在4年以下。

被判刑者中沒有「老虎」

政府監管層被判刑的最高級別官員是兩名正廳級官員——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判4年6個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武岱(判4年),官員中判刑最重的是原天津港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判12年)。此外,天津海關副關長王家鵬判6年,天津港公安局局長顧育農判5年。 

而今年2月爆炸案調查報告出爐時,已有123人被輕描淡寫處理。其中74人被建議給予中共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時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天津市副市長孫文魁、何樹山,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何建中,海關總署副署長魯培軍),廳局級22人。另48人被建議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1人因病故而免於處分。 

因上述被判刑49人中,無一人是省部級,被網評諷為「老虎未逮到一隻,蒼蠅卻被拍一大堆」。

陰謀論趨於消聲

值得注意的是,瑞海公司副董事長董社軒是已故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之子。而董培軍與已落馬的原天津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有勾連。不過,此次的處理結果,並無提及武長順。

瑞海公司的兩名自然人股東中,大股東李亮(前法定代表人,代于偉國持股,佔股55%)被判3年6個月,小股東舒錚(無職務,代董培軍持股,佔股45%)則未被刑罰。 

雖然未被官方證實,但被外界認為與天津大爆炸有涉的落馬省部級高官有3人,包括原天津市代書記、市長黃興國,原安監總局局長、曾任天津市常務副市長的楊棟樑,以及原天津副市長、曾任天津市規劃局局長的尹海林。 

達到不尋常數百噸TNT當量的這場驚天大爆炸發生後,坊間一度猜測其中存在某種陰謀,其幕後主使指向與習近平陣營暗鬥不止的江派政治局常委、曾任天津市委書記的張高麗。 

不過,隨著當局對爆炸案的刻意冷處理,乃至處理結果出爐,陰謀論也相應歸於消聲。但習江陣營的激鬥並未止息,隨著時間的推移,已邁向更深、更接近肉搏的層面。

損失估量

據中共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天津港爆炸共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304幢建築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截至2015年12月10日,直接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68.66億元,堪稱中共建政後最嚴重安全生產事故。

據官方數據,天津爆炸現場有700噸劇毒物氰化鈉,其中320噸未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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