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彭曙、湖南省高廣投資公司原總經理胡浩龍貪腐案在湖南二審開庭。兩人受賄金額分別達1.88億、1.7億元,犯受賄罪、貪污罪、洩露內幕信息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據澎湃網報道,兩人基本同時期在交通系統搭檔任職,且住在同一個小區同一棟樓,多次受賄都是兩人「共同完成」,兩人每年平均受賄達2,000萬元,因為貪婪無度,被稱為「彭鼠」「胡耗龍」。
據《財經》雜誌報道,湖南高速路窩案最早出事的是高速路管理局局長馮偉林之妻,隨後牽出了馮偉林、省交通廳原黨組書記陳明憲、原副廳長鄒和平、李曉希等。交通系統涉案達27人,震驚全國。
熟悉該案情人士表示:「高速公路領域的利益太大了,動輒數億元的合同、數百萬元的好處費,很多領導擁有一個電話一句話就造就千萬富翁的權力,這極易導致腐敗發生。」
腐敗一定程度上推高了高速公路的修建成本。據陸媒報道,深圳一位從事高速公路標示標牌材料的企業負責人說:「一般標的額的20%都用在了招投標各個環節的『打點』上了,企業付出的這些費用不可能白給,最終都計入了建造成本。」高速公路中涉及的非法資金主要是感謝費、陪標補償費和掮客回扣。
廣東一位公路系統官員表示,由於各個環節存在問題,直接導致高速公路質量問題,這也是高速公路修復頻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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