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共新華社全文發佈六中全會通過的《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與《黨內監督條例》,以及習近平在六中全會上關於《準則》和《條例》的說明。《準則》中明文確定「習核心」;《條例》凸顯王岐山中紀委權力加強。兩大文件透露「習核心」權力加強的運作模式,同時釋放針對中共政治局委員與常委的監管與清洗信號。習近平發言中公開提有高官搞政治陰謀,近乎公開江澤民集團政變罪行。
確立「習核心」 強調維護中央權威
《政治生活準則》中明確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強調領導核心對一個國家或政黨至關重要;要求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
《準則》規定,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只有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和解釋;各部門各地方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紀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軍隊,各地方,各企事業單位等,其黨組織都要不折不扣執行中央決策部署;要定期向中央報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中央請示報告,執行中央重要決定的情況要專題報告。
《準則》還要求,高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准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等;嚴禁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
《監督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嚴格執行幹部考察考核制度,重點考察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的表現,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的立場等。
這些規定相當於在中共體制層面上保證了習近平「核心」權力的運作。
《準則》還要求,領導幹部不得干預曾經工作生活過的地方、曾經工作過的單位和不屬於自己分管領域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准個人為幹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遞條子。
這對元老乾政作出了明確禁令,為習近平掌控「十九大」高層人事主導權埋下伏筆。
王岐山中紀委權力加強
《監督條例》共八章四十七條,其中第四章共九條專門列舉紀委的監督職責。《條例》強調各級紀檢組織是中共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
《條例》列舉各級紀委承擔的具體監督任務包括: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的監督;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紀委發現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幹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
紀委還參與官員選拔,把關官員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條例》要求,紀檢系統重點審查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是重中之重。
這些規定不但令紀委對各級官員的監督職能加強,也令紀委獲權參與各級官員選拔。王岐山紀委系統擔負起清洗江派殘餘勢力及幫助習「十九大」人事佈局的雙重職能。
釋放清洗高官信號 政治局成重點目標
《準則》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要求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對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立場、沒有態度、無動於衷、置身事外、當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堅決不用,已在領導崗位的要堅決調整、嚴肅處理。
《監督條例》也強調,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專門針對政治局委員提出要求:嚴格執行「習八條」規定,如實向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等。
《條例》還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黨內決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
習近平在六中全會上關於《準則》和《條例》的說明中,特別強調,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必須首先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抓起。習還透露,正在制定高級幹部貫徹落實《政治生活準則》的實施意見。
習當局通過《政治準則》與《監督條例》,形同正式廢除了「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向中共官場及外界釋放「打虎」指向現任國級高官乃至「終極大老虎」江澤民的信號。習對現任政治局委員及常委的震懾,也直接攸關「十九大」高層人事佈局。
習近平半公開江澤民集團政變罪行
《政治生活準則》一開始即提到,一個時期以來,中共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包括宗派主義、山頭主義等;特別是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薰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
《準則》要求,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准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黨和國家權力。
習近平在六中全會上關於《準則》和《條例》的說明的講話中重提上述突出問題及高級幹部搞政治陰謀活動,並點名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人,不僅在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而且在政治上也存在嚴重問題。
2012年重慶事件發生後,江澤民集團因恐懼活摘器官等迫害法輪功罪行而企圖政變、廢黜習近平的陰謀曝光。隨後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被稱為「新四人幫」;習陣營軍方媒體公開稱江澤民是「新四人幫」的總後台。
習在六中全會上及會議審議通過的文件中公開點名「新四人幫」,談論高級幹部搞「政治陰謀活動」、要求「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黨和國家權力」;形同公開江澤民集團的政變罪行。
按慣例,這些正式公開的文件只是中共內部會議的一個面向大眾的官方版本,卻已釋放出大量敏感信號。可以想像,六中全會內部會議實際情形或措辭要比這些公開了的情形嚴重得多。六中全會中共高層內部很可能已經通報了江澤民及江派高官的政變等嚴重罪行。
此前,北戴河會議之後,就已傳出高層就處置江澤民、曾慶紅達成共識。
與之相呼應,六中全會剛結束,11月初,中南海即同步通過港媒釋放大量消息,如六中全會內部點名劉雲山、張高麗等多名江派政治局常委;江澤民大秘賈廷安等5名上將被查等。
與此同時,習陣營在六中全會結束後立即展開針對江澤民家族及江派常委劉雲山等人的清洗行動,包括江澤民老巢上海副市長、韓正的大秘蔣卓慶被調離;劉雲山老巢內蒙古官場大幅度撤換;王岐山部署巡視劉雲山主管的文宣及意識形態系統十多家單位;江澤民兒子江綿恆的馬仔、上海市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被公訴。
習近平不僅在六中全會確立了「核心」地位,也在中共體制內為行使「核心」權力制定了具體措施。習近平加強權力與升級「打虎」行動同步進行,顯示習江對決中習已取得壓倒性態勢。習半公開江澤民集團的政變罪行,以及六中全會之後的火速清洗行動,意味著「終極大老虎」江澤民的公開落馬已進入倒計時。◇
(大紀元2016年11月2日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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