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師周向陽和妻子李珊珊一案9月13日在天津東麗法院開庭。余文生、張讚寧、常伯陽、張科科4位律師作出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顯示迫害法輪功違法、違憲,執法者在破壞法律實施;而17年來在迫害之烈空前絕後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仍在實踐「真、善、忍」的理念和美好。

如臨大敵

目擊者表示,天津東麗法院在庭審當天「戒備森嚴,我們看到很多警察」。法院外停著警車和特警車輛,周圍警察和便衣遍佈,注視來往行人。周向陽的父親沒被允許進入法庭,連家屬都只有5個進去了」。在法院外有2人因拍照一度被抓。辯護律師在開庭前被告誡不要上網,也不要接受外媒採訪。

非法打壓

進入法庭的知情人說:「這次庭審最大的不一樣,就是讓律師或當事人充份發表辯護意見。」庭審開始後,法官一直打斷辯護陳述,但遭到幾位律師的持續反對。法官在休庭10分鐘後,停止打斷發言的舉動。

余文生律師在法庭上說:「用法律打壓法輪功的起始,並非因法輪功觸犯法律。」「2000年公安部發佈認定14種邪教的文件唯獨沒有法輪功。」

「對法輪功信仰者錯誤適用《刑法》第300條,已涉嫌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質。」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在辯詞中表示,以《刑法》第300條來定罪法輪功非常荒謬。

「你必須具體指出破壞甚麼法律,這樣指控才能成立,所以我說這種種指控非常荒謬。」

「這就等於公訴人指控你殺了人,但被殺的人沒有名字。」

「我跟我的律師同行都這樣講,必須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否則就是律師的失職。」

執法犯法

余文生律師還說:「在提出錯用法律條文的關鍵罪錯後,公檢法機關執意繼續延續罪錯,就說明這些執法者根本就沒有準備講法律。一句話,就是蓄意錯用《刑法》第300條陷害法輪功。那麼也就是說,恰恰是執法者在破壞法律的正確實施。」他在法庭上告誡每個參與打壓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檢察官、法官等中共工作人員都違犯法律,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空絕千古

余文生律師直言:「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10年浩劫的『文革』般可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江澤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

「其錯誤之明顯和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在17年遭污衊、打壓的歲月裏,(法輪功學員)已經向人類真實地展現自己,得到普遍接納和讚揚。17年來從未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宗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庭審結束後,法官表示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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