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選舉事務處推出的選舉確認書,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和副主席陳德章日前分別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選管會有關決定,及釐清選舉主任在決定提名是否有效時,是否有權查詢參選人是否真誠簽署擁護《基本法》。高院昨日繼續聆訊,但拒絕在周五的提名期結束前作出裁決。
入稟司法覆核的梁天琦、吳文遠及陳德章希望法庭在星期五提名期結束前,澄清「確認書」的法理依據。
代表梁天琦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表示,選舉主任以參選人相信的事來決定他們是否能參選是一個篩選,是違法及越權和不公平。他又指,案件有一定迫切性,如果法庭不在星期五的提名截止前處理案件,申請人要等選舉結束後才能提出選舉呈請,跟著要等數月才能夠參與重選,可能影響社會對選舉制度的信心,法庭不應讓此情況出現。
高院法官區慶祥表示,選舉提名期已經開始,上訴庭有案例指法庭不能在選舉結束前受理涉及選舉的司法覆核,以免影響選舉。加上有傳媒報道,沒有簽署「確認書」的參選人已獲確定候選資格,認為應留待選舉主任依法作決定。加上申請人可在選舉結束後以選舉呈請推翻結果,不會承受不可逆轉的損害,所以否決在星期五前處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裁決後,梁天琦在庭外表示,法官仍認為案件有重要性,因為要處理公眾對於選舉的憂慮,所以請兩方團隊在8月中擇日再開庭,高院作最終裁決。梁天琦重申目前還沒有決定是否簽署確認書,但對當局做法感到不滿,「我們的特首選舉已經無民主,立法會有功能組別無民主,現在連地區直選也不是一個真正民主,這是甚麼制度。現在想推翻決定只有選舉呈請,但要一年、兩年、三年,一旦被遞奪候選人資格,9月就不能參選。」
憂確認書開篩選先例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則對裁決感到很無奈、憤怒、失望,認為確認書沒有合法性,但仍希望法庭能在短時間內處理到爭拗問題。他又稱,確認書看似是針對主張港獨候選人,但若選管會現在可就候選人過去言論作篩選,日後也可以其它政見或理由篩選其他候選人,「如果今次可因為你不簽確認書或主張港獨就篩選你走,難保在4年後選管會說如你不擁護23條就會篩選你走,今次選管會做法是開了第一步,慢慢破壞香港僅餘在立法會直選議席公平公正的選舉。」
他又透露,社民連已開會商量,原本與他同一張名單參選的陳德章決定不參選,而他本人則將會報名參選,但不會簽署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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