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貪腐一案持續發酵。包括雲南白藥、千金藥業等在內的58家藥企涉案,這些企業曾先後向郭劍英行賄,郭累計受賄1064萬元。
業內專家表示,近年來醫藥領域行賄受賄的腐敗案件頻發,這說明中國醫藥改革的滯後,「政府應減少對醫療資源的控制,逐步從各個領域退出,將定價權交還市場」。
事實上,一直以來,大陸藥品生產企業向政府官員、醫療機構管理人員行賄的案件屢見不鮮。例如,2007年中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鄭筱萸因受賄649萬多元,擅自降低審批藥品標準致人死亡案件。
經濟學家張曙光表示,順價加價率15%和零差率政策會「徹底打亂和破壞了藥品的生產、銷售、處方、使用體系和規範,如果同一種藥品3個廠商進行生產,其價格分別是10元、20元和30元,按加價15%和零差率計算,醫院的銷售價格分別是11.5元、23元和34.5元。在目前的體制下,醫院自然選擇報價30元的廠家進貨,該廠商必然會打敗另外兩個廠商,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勝利。這就給生產廠商一個強烈的信號:千方百計提高藥品價格。」
他認為,這一政策將逼迫藥企在尋租公關與賄賂主管官員上,付出比研發新藥,提升自身競爭力更多的精力與資源,同時醫院為了增加自身收入也樂於銷售價格高昂的藥品並從中獲取利益,三者由此形成「閉環」,組成利益共同體。
醫療機構是藥品市場的最大買家,其對藥品定價有著很大影響力。不過藥價高企,除醫療機構外,還有另外的原因。上海某公立醫院有醫生表示,由於監管機構對藥品的流通有著嚴格的限制,因此醫院是不能直接從市場拿藥的,只能通過有限的特定管道獲得藥品。流通的限制催生了多級市場和層層中間商,造成了藥品流通成本的上升,從而推高了藥品的整體價格。
業內人士表示,自2017年起,郭劍英等人主導的15%藥品加價率管制政策即將終結,但對於如何彌補藥品價差收入,醫療機構可能有不同的對策,目前已經有部份醫院提高了檢查服務費用來彌補這塊損失,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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