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中共前「610」頭目李東生一審被判刑十五年。又一名罪惡累累的中共高官在落馬後受到法律的制裁。眾人拍手稱快。
此次李東生因為受賄獲罪,而事實上,他是中共鎮壓法輪功的主要實施人,犯下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深重罪孽。
2014年11月9日,海外「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發出迫害法輪功主犯李東生的罪狀公告,歷數其罪行:
一、利用職權操縱反法輪功宣傳。
二、負責全國洗腦迫害,加重迫害法輪功。
三、以「610辦公室」的特殊身份四處視察,推進迫害法輪功的聲勢。確鑿罪證表明,李東生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法律和憲法。
2001年1月,作為「610」分管宣傳的副主任、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李東生全面操縱了「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宣傳,借「自焚」偽案推動《焦點訪談》的反法輪功節目,當年一共播出37集。鋪天蓋地的造勢,旨在挑起大陸民眾仇恨法輪功,並鼓動民眾參與打壓法輪功。
「善惡終有報,只爭早與遲。」當年迫害良善、無法無天的大大小小的官員們,如今或已鋃鐺入獄,或終日惶恐不安。對罪惡的清算已經開始,因果報應,真實不虛。在此奉勸那些還在行惡的人,趕快收手,為自己留條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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