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涉嫌串謀他人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和股東。兩人與另外一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周四(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辯方指起訴存在延誤,令被告無法獲得公平審訊,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3名被告依次為詹培忠(75歲)、詹劍崙(52歲)及王蓓麗(65歲),同案另有一名已潛逃被告馬鐘鴻(48歲)。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兩人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串謀馬鐘鴻及其他人,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王蓓麗則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涉案金額4,200萬元。

詹培忠及詹劍崙今日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詹培忠就有關申請作供時表示,2020年他獲證監會致函,證監會在信中表明終止對他的調查,因此他未有再保存與本案有關的證據資料。

他又指,未有預料廉署其後會插手調查,由於他已失去所需證據,審訊會對他構成不公。而同案被告馬鐘鴻潛逃令辯方失去盤問對方機會,加上他未受審便遭控方凍結他銀行戶口內存款,均構成不公。

代表詹培忠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就指,法律原則是當有足夠證據時,便需要儘快作出拘捕及開庭審理。他指廉署在2018年起便開始搜證,至2021年3月結束,但到同年11月才正式拘捕及落案起訴詹培忠,認為當中延誤8個月的原因是同案的馬鐘鴻仍未落網,擔心檢控會「打草驚蛇」,認為控方構成不合理延誤。代表詹劍崙的大律師關百安就指,對詹劍崙有幫助的關鍵證人均未能傳召,對被告構成不公。

主控官譚耀豪就指,本案涉及大量人物和文件,包括資金、股票等交易紀錄,因此調查需時間。又強調本案涉及要檢控一名前立法會議員的嚴重指控,因此調查需時間。至於辯方聲稱未能聯絡部份證人,控方認為辯方亦可申請法庭傳票處理。

案件編號:DCCC43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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