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被高院頒令即時破產。資料圖片。(郭威利/大紀元)
《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被高院頒令即時破產。資料圖片。(郭威利/大紀元)
《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於去年10月被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入稟呈請破產,案件26日於高院開審,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頒令于品海需即時破產,並下令于需支付訟費並以彌償性基準計算。

綜合消息報道,現時于品海連本帶利共欠呈請方4.7億港元,而法官信立于品海無力償還該筆債項故頒令破產,法官亦將於稍後頒發判詞解釋裁決理據。

本破產呈請方為建銀國際,答辯人于品海未到庭。于品海一方申請押後聆訊以回應質疑。暫委法官唐思佩駁回申請指于品海最後一刻才申請押後,又未能提供良好理據。債權人引述審計報告質疑南海控股已資不抵債。

是次破產呈請,涉及由于品海出任擔保人的英屬處女島Pippen Limited公司貸款。建銀國際在2017年購入Pippen Limited發行的債券,債券擔保人為大地控股有限公司及于品海,條款指出Pippen Limited須於2021年3月24日向建銀國際支付到期報酬3.84億港元,但Pippen Limited未能如期償還債務,僅在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分批償還共3,700多萬元。建銀國際終入稟高院向于品海及該兩間公司連本帶利追討約4.16億港元。而于品海一直沒有還款。

案件編號:HCB 61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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