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前紐約市警察局警官麥克馬洪、朱勇和鄭聰穎因涉嫌參與中共政府主導的「獵狐行動」和「天網行動」而被裁定有罪。他們被控利用私家偵探身份,通過恐嚇等手段迫使海外中國公民返回中國受審。三名被告均不服定罪,分別提出動議要求撤銷有罪判決並重新審判,但這些動議均被法院駁回。

這是美國首次對中共「獵狐行動」提出起訴的案件。被告中,私家偵探麥克馬洪聲稱僅為一家中國公司做了5天的監視工作,並不知僱主胡驥是中國武漢市公安;朱勇聲稱只為賺一點中介費參與其中,幫助中方僱用私家偵探;鄭聰穎則聲稱參與計劃僅一天,為了替澳門黑幫大佬「幫忙」而到前武漢官員徐進家門前貼威脅性紙條。

三人被陪審團定罪後均不服,他們各自提交了長篇報告,從各自的角度喊冤,一致聲稱他們不知道自己是為中共政府工作,並認為審判證據不足。

麥克馬洪提交的審判後簡報(post-trial briefing)長達109頁,認為自己在司法部的反「獵狐行動」案中成為替罪羊,說如果他懷疑客戶為中共工作,他會立即通報聯邦調查局(FBI),但他被中共騙了,政府對他的指控和定罪將「從本質上取締私人調查行為,將私家偵探定為刑事犯罪」。

檢方在3月1日提交的58頁反駁信中表示,合法的私人調查並未受到不公平的影響。他們指出,麥克馬洪的受聘和行動顯示他「知道或刻意避免知道自己是在中共政府的指揮下工作」,並提供了相應的證據支持。檢方還指出,麥克馬洪參加了三次與中方客戶的會面,有機會了解行動的具體性質和客戶的真實背景,但他未有深入追究。

朱勇也試圖辯解說自己並不知情,但檢方表示,證據顯示相反情況,他的行動涉及多次往返中國、轉交敏感信息以及與中共官員會面。

例如,朱勇在2016年7月底從中國返回美國後不久,就聘請了一位紐約律師尋找私家偵探以定位徐進。朱勇剛從中國回來,就在新澤西的麵包店與麥克馬洪和武漢公安胡驥會面。朱勇在2018年5月拍到受害人劉燕(徐進的小姨)的照片後僅幾天就前往中國。檢方認為,他在麥克馬洪和胡驥等中共官員之間擔任「中間人」的角色。

至於鄭聰穎,他辯稱法院排除了對徐進在中國的所謂犯罪行為的調查,導致陪審團相信徐進是一個「持不同政見者,而不是逃犯」。然而,檢方認為鄭聰穎的辯解缺乏說服力,徐進的財務狀況與他的可信度不相關,並且問題的關鍵在於中共政府是否遵守美國法律和協議。徐進是否在美國遭受了中共的騷擾、恐嚇或威脅。

檢方還指出,鄭聰穎參與陰謀的時間即使「不足24小時」,然而,這並不改變他在這段短時間內所採取行動的性質。

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法官陳家美(Pamela Chen)推翻三人要求重審的動議後,將於7月中旬對他們進行量刑。根據三人的定罪罪名,三人面臨的最高刑期可能長達10年至2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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