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表示,就一宗物業買家涉瞞報物業已出租而欺詐800萬按揭貸款的案件,加控買家的兒子。買家兒子已獲准保釋,將於明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劉匡哲,23歲,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案情指,劉匡哲的母親、48歲的保險代理黃顯寧於2020年2月底,以998萬元為當時身處海外的劉匡哲購入何文田一個私人住宅物業,並向信銀國際申請八成按揭貸款,及申報該物業將由二人自住。二人亦在在按揭貸款申請表上簽署聲明,如該物業日後不再由他們自住,他們有責任即時通知信銀國際。

該行於2020年6月底批准有關申請,並向黃顯寧及劉匡哲批出一筆逾800萬元貸款。

有關單位在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間曾出租予一名租客,但兩人並沒有就此通知信銀國際,意圖詐騙而誘使信銀國際,不要求二人償還就該物業獲批的按揭貸款或誘使信銀國際不施加其他條件,包括上調利率。

黃顯寧則於今年10月被起訴兩項欺詐罪名,涉及隱瞞上述租賃交易和其後另一宗租賃交易。她今日(12月28日)在區域法院應訊時並無答辯,案件押後至2024年3月7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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