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今日(15日)就泰加保險有限公司發出通知,指根據「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通知,該局的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計劃,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承擔泰加的有效僱員補償保單的責任。

泰加保險有限公司已於2022年9月26日,根據高院命令清盤,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被委任為泰加的清盤人。

根據泰加與港府簽訂的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協議,泰加有效汽車保單衍生的第三者人身傷害及第三者財產損毀索賠申請,均由香港汽車保險局(MIB)處理;泰加的有效僱員補償保單衍生的僱員補償索賠申請則由ECIIB處理。

上述清盤人今日(15日)指,根據ECIIB通知,該局的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計劃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承擔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有效僱員補償保單的責任。換言之,ECIIB只會為2024年1月1日前發生,並在2024年1月30日或之前,以掛號郵遞方式向ECIIB提交書面通知的有效僱員補償索賠申請承擔責任。

保監局指,在當日之後,有關索償仍可繼續按照相關保單條款提交至泰加,由清盤人處理。

此外,清盤人正在安排轉讓泰加31張有效保單至Swiss Re International SE的香港分行,涉及27張僱員補償保單和4張建築工程全險保單,法院已批准擬議轉讓,惟轉讓尚待保監局作出認可。

保監局指出,是次轉讓不會影響索償或潛在索償的處理,泰加汽車保單的第三者責任相關索償,將繼續由香港汽車保險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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