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司機若被記15分或以上會被停牌。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政府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司機若被記15分或以上會被停牌。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立法會今(14日)通過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的草案。的士司機如果觸犯濫收車費、兜路和拒載等將被扣分,2年內罰滿15分可被停牌3個月。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韓俊賢表示,不少市民和遊客對香港的士行業有不同程度的不滿,甚至怨氣,如今能夠透過立法,對司機有一定程度上的監管,是踏出改變業界的重要一步,期望有效打擊害群之馬。

草案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要求下記名表決,最終以68票贊成、3票反對、13票棄權下通過。有份投反對票的易志明表示,現時已有條例規管的士司機,再引入記分制等同雙重懲罰,他擔心記分制將加劇原本已經人手不足的的士業界進一步流失人手。他又指,現時法庭往往輕判違例的士司機,只罰款數千元,在成本低利潤高下,未能提供足夠阻嚇力。他認為只要法庭判處最高刑罰,便可將「黑的」消除,毋須引入記分制。

另一名投反對票的議員江玉歡就指,現時已經有相關條例規管司機,只是政府多年來都沒有決心執行,形容記分制是「新瓶舊酒」。她又指條例生效後,司機兜路3次就會被記滿分而停牌,擔心司機與乘客出現溝通問題都可能導致被取停牌。

支持草案的議員陳沛良就指出,記分制要經過執法部門搜證、法庭定罪才會記分,不會因為有人投訴就記分,期間涉事司機仍然可以繼續載客,導致業內的「害群之馬」都在的士隊伍中,令這些少數不良司機繼續破壞業界形象。他認為政府應在的士司機同意下,將司機的違例記分冊開放予的士營辦商查詢,以防止一小撮「黑的」司機入行,保障的士業界的整體質素。

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指,法例將會在刊憲後9個月生效,讓運輸署及的士業界有充分的時間,為記分制作好準備。他指出交諮會過去3年每年收到數千宗的士投訴,當局有需要加強打擊害群之馬,強調的士司機不會單純因為乘客投訴而被記分,而是經警方調查取證及被法庭定罪之後才會被記分,認為記分制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士司機無影響。

韓俊賢:的士車隊能否代替白牌車成疑

韓俊賢表示,的士車隊能否代替現時一些所謂「白牌車」的私家車載客行為,其實仍是一個疑問。另外,不少遊客和市民一直質疑為何香港的士至今仍未普及電子收費,而新例只要求發牌的新車隊實行電子收費,並非要求擴展至整體的士行業,可說是「半桶水」的政策。

至於今日通過的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韓再指,由於現時市民對不少的士司機的駕駛行為和服務態度都感到相當不滿,期望當記分制實行後,當局須適時及定期檢討成效,研究是否需要加重罰則,務求對業界害群之馬有真正的阻嚇作用。法例能否讓的士服務整體有所提升,相信仍有待觀察。

他強調,的士行業的問題複雜,除了透過是次修訂法例所涵蓋的領域,可以改善部份問題外,其餘問題如的士發牌制度、競爭力低、司機高齡化等等,仍未能透過是次修例解決。民主黨會進行民意調查,進一步了解市民在這些方面的意見,再向當局提交建議。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事項

在的士違例記分制中,拒絕或忽略運載租用人要求數目的乘客;拒絕或忽略發出收據;沒有將的士計程表設定於紀錄位置,均會被記3分。

兜客;未經租用人同意,允許租用人以外的人登上的士;欺騙或拒絕知會乘客或有意乘車的人有關適當的收費及前往某處的路綫則會被記5分。

濫收車費;故意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毁損、損壞或更改的士計程錶會被記10分。@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