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九月份,35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7歲。35人中,80~90歲,4人;70~80歲,14人;60~70歲,17人。

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告訴《大紀元》,中共對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判重刑,是知法犯法和置基本人權不顧的行徑。從中,可見中共的歇斯底里和殘暴。

以下舉最年長的廖安安的冤判為例。

87歲的廖安安 遭冤刑 6年9個月

2023年9月5日,甘肅省白銀市87歲的廖安安被非法判刑。

當天,白銀區法院兩名人員到廖家宣判庭審結果,稱廖安安老人這次被判刑3年9個月,加上2015年所判5年刑期中的3年監外執行刑期,合併執行6年9個月。

老人的兒子當時就在門口和法院人員吵起來。她兒子說,上一次2015年的刑期已經執行完畢,為何又加上上次的刑期?母親已是近90歲的高齡,又多時臥病在床,「你們有本事把她抬到監獄去!」

法院的人說,當時曾經要求收監。

她兒子說,母親一直在家裏被街道社區監控,從未有人說過收監的事,也沒有通知。

此次是廖安安老人第三次被白銀區法院非法判刑。第一次:於2008年8月18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5年,被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迫害;第二次:於2014年9月19日被綁架,後遭非法判刑6年,因身體原因,其中3年改為監外執行。

人權律師:重複計算刑期 是知法犯法

針對甘肅省白銀區法院將老年法輪功學員廖安安在2019年已監外執行完畢的3年刑期,重新納入計算的行為,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分析說,「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行為。法院這麼做明顯違反了保外就醫的相關法律規定。」

「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第265條。」吳紹平說,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可暫予監外執行。

吳紹平說,「沒有任何理由將她已經執行完畢的監外執行(刑期),重新納入計算。它(中共)沒有這個權利。」

「超過了法定期間,因為執行已經結束了,在2019年9月18日,她的刑期就已經期滿了。」

「離她前面所謂的罪責執行完畢都已經超過三年多時間了。」

吳紹平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268條的規定,監外執行只有在通過賄賂等方式獲得的情況下,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而廖安安的案例,顯然不屬此列。

可見中共的 「歇斯底里和瘋狂」

對於廖安安遭冤判一案,吳紹平進一步說明,中共對87歲的老人判如此重刑是置法律不顧、置基本人權不顧的違法行為。

「他們連老人都不放過,而且對老人判刑的人數也是不斷地在攀升。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不斷加劇。」

「一個87歲的耄耋老人,基本上沒有行動的能力,或者說她的生活本身就需要別人特殊的照料,僅僅是因為她自己的精神信仰,中共就要對她下重手。」

「並且,按照中共的法律,如此高齡的老人,即使是犯罪,也是適用緩刑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但是中共置所有這些法律和規定而不顧,置基本的人權不顧。」

「這種惡行,再一次讓世人看到了中共的邪惡,以及它的歇斯底里和瘋狂。」

其實中共本身《憲法》的第36條就規定,中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她是法輪功信仰者,她僅僅是堅持自己的信仰。哪怕她去傳遞信仰的訊息,那也是她最基本的權利啊。她和平地堅守信仰的這種理性行為,並沒有對他人的權益造成損害。你(中共)怎麼能夠因此去判她的刑呢?」

吳紹平說,中共之所以恐懼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是因為中共政權的虛偽和殘暴。

「它(中共)的邏輯無非就是為了維持它自己的政權穩定。」

「它認為你堅持這樣的一種信仰,去傳播真相,那(中共就認為)對中共的政權構成威脅。可見這個政權的虛偽以及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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