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頭9個月合共接獲29宗與紋身、紋眉及漂眉等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近八成,投訴主要涉及過敏反應或燒傷等問題。消委會提醒市民在紋身或去除紋身前應向美容師或紋身師了解詳情。

消委會今年接獲的29宗投訴當中,有24宗涉及紋眉、漂眉和紋唇等「永久化妝」服務;另外5宗則與紋身有關。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投訴人在美容店進行紋唇項目時,美容師未有向投訴人講解敏感體質或因紋唇造成的影響。結果進行首次紋唇項目後,投訴人出現發燒、唇部紅腫和疼痛等嚴重過敏反應。該投訴人因敏感未能完成餘下紋唇項目,要求退回款項。

另一投訴個案,消費者在進行激光去除紋身項目後,皮膚出現水泡,經醫生證實為二級燒傷,導致傷者在短時間內未能屈曲雙手。消委會指,部分紋身和去除紋身的項目或需分開數次完成,由於美容店和紋身店一般都要求消費者在預約時全額繳付,即使消費者未能完成項目,亦可能不會獲得退款。

消委會指出,紋身有機會帶來多種健康風險,包括紋身所使用的針頭若未經妥善消毒而重複使用、現場衞生環境欠佳或傷口處理不當,都有可能引致細菌或病毒感染。此外,紋身墨水亦容易令皮膚出現發痕、皮疹和紅腫等過敏反應,當中以紅色顏料有較大致敏風險。

如紋身工具不潔或受污染,亦有可能接觸到其他人的血液,感染可經血液傳播的疾病,如乙型與丙型肝炎和愛滋病病毒等。消委會亦指出,高能量激光療程去除紋身同樣有機會導致皮膚燒傷、留有永久疤痕,紋身位置也可能出現「色素沉著」和反常的變黑等情況。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紋身或永久化妝後要作適當的護理,包括完成紋身後稍作休息,確保沒有出現過敏或感染、紋身後的數個小時內應避免觸水,並防止該部位與衣服摩擦。消費者在紋身後的一至兩個星期內,亦應該避免使用過高的水溫洗澡,以免影響傷口癒合和墨水褪色,同時亦應暫時避免到公眾泳池或海灘游泳,以及被免紋身位置受紫外光照射等。

由於本港現時未有法例規管紋身師須具有專業資格或領取牌照,消委會建議市民在進行紋身或去除紋身前,應先向紋身師或美容師了解詳情,另外亦應向醫護人員或皮膚科醫生了解相關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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