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出席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後,確診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嫌虛報行蹤案,今(10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作供。她表示,曾親自致電查詢王詩雅,對方稱單獨從家出門,到場後一直有戴口罩,追問下改稱曾「拉低過口罩,飲過杯水」,翌日再修正指當日中午曾回到辦公室,再到IFC買禮物。

張竹君今日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她憶述在2022年1月6日政府正奉行「清零」政策,所有確診個案均須追蹤接觸者,從下屬得知被告王詩雅補充資料時提到1月3日曾到灣仔出席生日派對,以及發現被告當日下午的行蹤不明,為謹慎起見決定自己致電被告了解情況。

張竹君於當日早上10時50分致電王詩雅手提電話,自我介紹並核實身份後,表明來電是希望了解王詩雅偕何人於何時從何處出發,如何前往生日派對遇見何人,以追蹤個案,並提醒對方「唔可以講大話」,否則會有法律責任。王詩雅回答「明白」後沒有再追問。張竹君交代當時沒有詳細說明相關法例、罰則或法律後果,僅確保對方如實作答。

張竹君複述當時王詩雅所講述1月3日前往生日派對的情況,王詩雅聲稱自己當日一直在住所,直至晚上約9時20分離開住所乘的士,9時半到達生日派對,逗留30至45分鐘,期間有與派對主人寒暄幾句,並和其他十多位人打招,並稱自己一直有戴口罩。張竹君續指,在追問下王詩雅補充曾經「拉低過口罩,飲過杯水」,張其後跟進該十多位人士身份後便掛斷電話。

翌日張竹君接獲另一個案,有確診者出席了同一個生日派對,報稱於9時半前已離開,張再次致電王詩雅希望核實行蹤時間。張竹君複述王詩雅,指對方當時修正成在1月3日下午曾返回辦公室,一直逗留到6時,之後到IFC買禮物,其後回家逗留至晚上9時20分再單獨出門,乘的士9時半左右抵達生日派對。

被告王詩雅(37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乘的士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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