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或以上的已婚長者今日(28日)起可與其配偶共用醫療券,申請資格、詳細登記方式及使用方法本報同你一次看。

共用長者醫療券的申請人與配偶均須為65歲或以上人士,並持有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香港居民。合資格人士可從下列兩種方式申請連結配偶的醫療券戶口。

方法一:

申請人與配偶一同前往參加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診所,即場登記並連結雙方醫療券戶口。申請人無需出示配偶關係證明文件,但需登記戶口連結時向醫療服務提供者作出配偶關係的聲明,申明同意共用醫療券。申請人亦需出示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

方法二:

若其中一名長者因任何原因無法親自前往辦理手續,可預先填妥和簽署共用醫療券同意書,由其中一方帶同未能出席者的有效香港身份證副本,交到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地點,完成相關程序。

長者及其配偶在成功連結戶口後,會接獲電話短訊,他們在各自的醫療券餘額被配偶使用時,也會接獲電話短訊通知。

使用方法:

完成戶口連結的長者及其配偶可在自己的醫療券戶口內餘額耗盡後,使用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每次使用配偶醫療券時,須出示配偶身份證副本核對。

取消登記方法:

如長者希望取消與配偶共用醫療券,可下載取消連結醫健通(資助)戶口的通知,填妥後以郵寄、傳真、電郵交回衞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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