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表示,今年首6個月接獲123宗食肆銷售手法的投訴,比去年同期的78宗增加近六成。消委會舉例,有投訴涉及標榜提供任食片皮鴨的「放題」無法提供片皮鴨、結賬金額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等。消委會促請商戶提高收費透明度,亦不應視四捨五入的結算方法為俗成規定。

消委會表示,不少食肆不時會推出不同形式的堂食優惠作推廣,例如「買一送一」、「任飲任食」等,吸引消費者攜同親朋好友光顧。但消費者若事先沒有仔細留意或詳細詢問優惠及收費細節,於結賬時才發現優惠的內容與食肆的理解有別,就會出現消費紛爭。消委會更特別提到,有食肆在結賬時才表明以四捨五入計算,消費者事前卻不知情,亦是近年常見的爭端。

消委會在今期《選擇》月刊介紹3宗投訴個案。其中一位投訴人姚先生預訂A酒家的晚市大閘蟹及片皮鴨兩小時任食放題,優惠後每位$528。姚先生於晚上7時30分入座點餐,但店員未有通知片皮鴨已售罄,直至姚先生發現片皮鴨1小時後一直沒有送上,並向店員查詢,才被告知片皮鴨早已售罄。結賬時,餐牌左下方列明會員可享九五折,於是姚先生要求享用會員優惠,但店員僅表示餐牌寫錯,拒絕為他提供會員折扣。酒家又收取了每位58.8元的加一服務費,而非52.8元。

姚先生向消委會投訴,要求退回部份款項。酒家回覆消委會時稱不認同片皮鴨是主打食品,點餐紙上已標明「部份食物售完即止」,預訂優惠條款已列明加一服務費會按原價每位588計算。酒樓又稱分店沒有及時更新餐牌,否認多收款項,亦拒絕安排退款。消委會最終建議姚先生考慮循其它法律途徑追討。

B餐廳午市燒肉放題買一送一優惠的海報顯示,其中一款套餐售344元。投訴人陳小姐偕朋友點選該套餐,但結賬時,賬單顯示「加一」後需付826元。店員則解釋稱海報上的價格是優惠後的人均價,惟陳小姐細閱優惠詳情後,沒有發現任何條款或內容標明屬「人均價」,質疑宣傳有誤導之嫌。

消委會介入後,B餐廳表示接待處已展示各個套餐資料,包括該套餐之原價每位688元。又指加一費以2個套餐正價(1,376元) 計算,認為收費正確無誤。不過餐廳同意宣傳海報內容不夠清晰,已於海報價格前加上「每位」的標示。

另一個案,投訴人李小姐到C餐廳用膳,計及加一服務費結賬金額應為204.6元。惟餐廳職員指收銀處貼有「賬單尾數如有毫子 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的告示,故要求收取205元。李小姐不滿餐牌及餐廳當眼處沒有相關標示,餐廳職員亦沒有事先通知顧客。C餐廳堅持收取205元,李小姐無奈以八達通付款。

經消委會介入後,C餐廳回覆若顧客日後以電子支付,將不會以四捨五入結算,並同意在店內當眼處列明賬單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李小姐亦獲退回0.4元款項。

消委會指,商戶不應視四捨五入為一個俗成或理所當然的規定,如商戶期望以四捨五入方式作結算,須採取合理措施向消費者事先述明,方可構成約束力。若商戶沒有清楚顯示或公告有關安排,消費者亦不知情,有關安排或未能對消費者構成約束力。商戶因而只可行使「四捨」或收取足額款項,但不可以「五入」收取更多的款項。

此外,若商戶推出優惠或以任飲任食作招徠,並以某種食材作為賣點,須確保有合理供應量。假若未能提供該食材,商戶應及早主動通知消費者,好讓消費者決定是否繼續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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