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日於深水區就行人及違例泊車事項執法,包括向不小心駕駛及不依交通燈號踩單車的司機發出多張傳票,並拖走13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

期間一名61歲凌姓本地男子涉嫌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警方於新界南一連三日(10至12日)在區內主要道路,打擊公共服務車輛交通違例事項。行動中共截查約835輛公共服務車輛,發現當中30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其中涉及嚴重殘缺的3輛小巴及27輛的士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不排除稍後會向有關司機及車主以傳票方式檢控。

警方另外向有關司機發出154張告票及16張傳票,涉及超速行駛、切雙白線、在限制區上落客、在汽車移動時使用流動電話等等,亦向違例停泊的公共服務車輛發出23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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