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已要求屋宇署署長今日之內提交報告。資料圖片。(劉駿軒/大紀元)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已要求屋宇署署長今日之內提交報告。資料圖片。(劉駿軒/大紀元)
旺角道寶安大廈今日(5日)再發生石屎墜下事故,在4天內的第二次,而屋宇署早前檢視後稱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已要求屋宇署署長今日之內提交報告,並向公眾交代。

甯漢豪說,屋宇署人員已到場勘查涉事樓宇情況,她已要求屋宇署署長今日之內提交報告,內容涵蓋大廈的情況及是否需要防護措施。她又指,已要求屋宇署署長檢視,涉事大廈是否有修葺工程需趕快做,「趕快到,甚至由政府主動做完(修葺工程),再向業主立案法團追收款項」,其它緊急程度較低的,亦會要求業主儘快施工。

對於屋宇署早前稱涉事大廈「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後,再發生石屎墜下的事故,甯漢豪稱「過去幾天香港的天氣有很多暴雨」,會否因此造成影響她則不作評論,會由屋宇署交代。

屋宇署早前發稿時指,在2014年就寶安大廈的樓宇公用部分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法團委聘的註冊檢驗人員於2023年3月提交檢驗報告,當中建議需進行修葺工程。而法團預計今年7月下旬商討承建商招標事宜。屋宇署指,涉事大廈雖已完成驗樓,但仍需完成修葺工程才會被視為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甯漢豪表示,留意到涉事大廈長時間未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已促請屋宇署全面統計香港多少樓宇有相同情況,即已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但未獲遵辦,屋宇署需檢視相關樓宇的情況並提出建議,「務求透過執管工作,逼使有關業主儘早履行責任」。

她指,屋宇署或需加強執管,甚至發出警告信或作出檢控,部份有風險的工程,署方甚至要考慮自行委託承建商先完成修葺,再向有關業主追收款項。

甯漢豪指出,強制驗樓計劃適用於30年樓齡以上的樓宇,但發出強制驗樓通知不代表該樓宇有危險,當局鼓勵相關樓宇的業主儘快驗樓,若無合理的辯解而沒有遵從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屬犯法,可判處罰款或監禁。至於何為合理辯解,甯漢豪舉例指,過去幾年因疫情,不少業主反映難以聚集所有業主開會,亦有業主不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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