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二胡伯伯」的六旬退休老漢李解新,因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而多次遭當局票控。案件今日(28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控方新增一項無牌演奏控罪,並就被告面對的7項傳票控罪申請合併處理獲批。被告在庭上指案件反反覆覆,質疑是否「無休止檢控」。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4月21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審訊將於5月15日至17日進行。

被告李解新(68歲)面對7項傳票控罪,包括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和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控方透露有21名證人,包括兩名專家證人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以及在現場觀察的警員;呈堂證物包括近半小時的現場片段。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向被告逐一確認是否有爭議的項目。被告表示基本上看過控方證人供詞,但不認同警員的的說法。他亦表示不會爭議片段中被告的身份。李解新在庭上提到已收到控方6隻光碟,但沒有設備故未觀看,裁判官遂要求控方安排被告觀看片段。

裁判官其後問李是否沒有籌款牌照,李重申自己沒有籌款和亦沒有籌款的意圖,他同意自己沒有籌款牌照和演奏牌照,但就指自己有按警方指示申請演奏牌照,並說「不只我沒有,整個香港都有人(無牌)演奏」。被問到會否傳召證人,被告表示「在街頭聽我拉二胡的人有千千萬萬」,但他不會強求聽眾為他作證。他又提到曾有一宗涉及街頭演奏的案件被裁定罪成,其後上訴得直。裁判官則打斷,指法庭不是發表言論的地方。

李解新又質疑有人在他不知情之下暗中拍片。裁判官則稱最重要是正確反映案發時的情况。

另外,李又指他昨日收到田心警署的一大堆文件,並指控方及警員沒有解釋,質疑是否無休止檢控。裁判官則解釋,法庭不會過目控方向被告提供的文件;法庭亦不會參與決定控方提出檢控的次數。

案件編號:STS8743、10299、1183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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