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華女學校委託導演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給》)原本獲提名本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但近日引發連串風波後,英華女學校今(9日)發通告,宣布決定退出遴選。

校方通告以「各位朋友、家長、校友、學生」抬頭,稱《給》「近日引起社會關注」,「校方經過審慎考慮」決定退出,並指《給》日前已停止公映,校方會繼續與製作團隊和有份參演的校友溝通,並就事件作出深入檢討,又感謝「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和評選委員的提名。

據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公布的名單,《給》獲提名最佳電影、最佳導演、最佳剪接3個獎項。

繼續角逐最佳導演、最佳剪接

發行《給》的高先電影今日發稿,稱《給》的導演張婉婷及郭偉倫,入圍角逐「最佳導演」,郭偉倫及陳序慶亦獲提名「最佳剪接」。

稿中指郭偉倫清晰表態會繼續接受提名,並引述郭偉倫稱,「《給十九歲的我》這套紀錄片銀幕展現出來的人生精彩動人,這十年製作過程中的攝影機背後發生的事和經歷同樣難忘珍貴。電影和人一樣,擁有其生命,作為導演,我們的工作已完成,但作品的生命依然繼續。感謝香港電影金像獎及電影業各界選民的支持,對攝製隊團對這十年的努力得到肯定!」

張婉婷選擇尊重及配合郭偉倫的決定,但同時表示不會現身於頒獎禮。

私隱專員:當事人可撤回同意

另一方面,私隱專員公署今日開年度總結記者會。私隱專員鍾麗玲席間稱非常關注事件,尤其此事涉及未成年人士的個人資料,得悉事件後已主動聯絡校方了解和搜集資料,正待回覆。

至於2012年有份參與拍攝的女生家長,簽署過拍攝同意書,鍾認為此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包括《私隱條例》及合約相關法律;但據《私隱條例》,如果私隱資料使用目的有變,須取得當事人自願而且明確的同意,當事人亦可撤回同意。但鍾又指,事件處理除考慮法律,亦有情理的考慮,要由當事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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