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在還押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今日(24日)透過其Facebook發文,題為「一頁自傳」。她指,讀書時老師教導她求情是有血有肉的,「惟有求情能讓法官真正認識你的當事人」,但別超過一頁紙,因「法官很忙」。鄒幸彤感嘆,一個人的人生僅限一頁紙,3分鐘說完,「何其高效,何其虛偽」。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說,自己執業後才發現,真正了解當事人是非常奢侈,5分鐘、10分鐘就是當值律師能索取指示的時間,「公式化的問題,公式化的陳詞,公式化的判刑」。

她續指,求情不能多於一頁紙,因為法官很忙,「太瑣碎了,法官可不會有耐性聽」。鄒感嘆,一個人的人生3分鐘內說完,「不外乎出身如何、家人多少、工作為何、收入若干、健康不佳,然後或是走投無路,或是一時糊塗,反正都是深感後悔,請求法庭寬大處理。但其實十個裏面有九個半,再多的悔意、再悲慘的人生,也是沒有甚麼用的,唯一可靠的減刑理由,只有認罪」。

鄒幸彤又說,代言別人的人生,將其包裝成制度願意接納的樣子,而被告是如何理解自己的人生不重要,「甚至是不被允許開口的,因為你已經有律師了」。她形容這如同流水作業,「僅一頁的人生,僅限悔過的敘事,何其高效,何其虛偽」。她反問:「法庭是否真的願意聆聽真實的人生、真實的想法?還是說,它要的只是順服和合作?」

遇到有囚友請自己幫忙寫求情信,鄒幸彤都會調整他們的期望,「很大機會改變不了甚麼」。對於有人說要給機會改過自新的年輕人,鄒直言:「他們對真實的你毫無興趣。紙花和紙傘,燭淚與催淚煙,都不是制度所需要的。沒有悔過,又何以顯得他們始終正確、仁慈寬大?」

鄒幸彤最後在文末說:「法庭不是發表政治宣言的地方」,「那法律就無權定我們的罪」。

今日是鄒幸彤38歲生日。她目前因支聯會涉違國安案被還押,另涉及支聯會拒絕交資料案;另外她被指於2021年發表文章呼籲參與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原審被裁定罪成,其後上訴得直,而律政司不服申上訴至終審法院,獲高院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

------------------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
🗞紀紙:
https://bit.ly/EpochTimesHK_EpochPaper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