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如果於今年11月30日前累積「合資格消費」不少於4千元,最快可於今日至明年3月31日領取第三期款項1千元。

市民可於八達通App、八達通網站、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 2969 5588及指定港鐵站及商場的八達通服務站查閱自己的「合資格消費」是否達標。

市民亦可於八達通App、指定零售店、八達通補貼領取站及八達通服務站領取款項。如累積消費未滿4千元者,則視乎累積消費滿4千元的時間,以決定領取餘款的日期:

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累積「合資格消費」不少於4千元,可於2023年1月16日領取;

於2023年1月31日或之前累積「合資格消費」不少於4千元,可於2023年2月16日領取;

於2023年2月28日或之前累積「合資格消費」不少於4千元,可於2023年3月16日領取;

於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累積「合資格消費」不少於4千元,可於2023年4月16日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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