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國投資者未經批准在墨爾本購買房地產被勒令支付25萬澳元,這是澳洲聯邦法院對違反澳洲外國投資規則的行為發出了第一份處罰令。

4月11日,澳洲稅務局(ATO)在一份聲明中說,2020年7月,經過合規調查發現,Vijay Balasubramaniyan未經許可購買了墨爾本的四處房產,並同時擁有兩處已建房產,違反了《1975年外國收購和接管法》(FATA)的規定。

根據FATA,外國投資者在澳洲購買住宅物業的類型受到限制,必須在購買前提出申請。

被發現違反FATA的外國投資者將面臨民事處罰,使政府能夠重新獲得資本收益或房產價值的25%,以較高者為準。

據澳新社消息,Vijay Balasubramaniyan承認從2016年到2018年購買了四處房產,但沒有按照《1975年外國收購和接管法》(FATA)的要求向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發出通知。

澳洲聯邦法院命令Vijay Balasubramaniyan向聯邦政府支付25萬澳元以及稅務專員的法律費用。

法官喬納森·比奇(Jonathan Beach)說,Balasubramaniyan從他的非法購買中獲得了71.03萬澳元的資本收益,而巨額罰款中考慮了一般威懾作用(general deterrence)。

澳洲稅務局(ATO)助理專員科尼什(Keir Cornish)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將對其他藐視法律的外國投資者起到明顯的威懾作用。

科尼什在一份聲明中說:「根據澳洲法律,已經投資於或計劃投資於澳洲住宅房地產市場的外國人有規定的法律責任。」

「ATO促進外國人自願遵守規則,但如果外國投資者抵制合規行動,ATO則會採取更有力的執法行動。」

此後,這四套墨爾本房產被出售,重新投放到澳洲市場。

ATO自2015年以來一直負責監督外國投資住宅房地產的合規性。從2015至2021年期間,由於ATO對外國投資者的合規行動,澳洲已有434處房產被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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