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政府說:對烏克蘭已經進行「懲罰」了。言下之意,今次個多月來的攻擊侵略,是一場「懲罰戰」而已。中共亦曾用過這名稱:八十年代,攻擊越南亦是「懲罰戰」,懲罰這兩個字相當好用呀,潛台詞中,是你有不對在先,我然後才「懲罰」你。

記得年幼時,初犯校規,某老師便用體罰(打手掌)方式,他亦用「懲罰」二字,因為此男生(女生不必)多數冥頑不靈,受此懲罰,才能壓止頑皮,治亂世用嚴刑也,也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現在,將懲罰訴諸於權力,亦是古已有之的「誰的拳頭大,誰說話算數!」這是赤裸裸的「拳頭話事主義」,不是嗎?你見到的實際情況都是呀。生逢亂世,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我們見到,不單止用拳頭,(武力或暴力),且是隨便用上,還有「法」依據的。比起當日,我校某老師用體罰打人,更加不必講「法」了,如果問一句:你打人依據甚麼「法理」?有誰賦予某老師動手打人的權力,我猜多數「打」不成了。還有「監察」之可能嗎?

大家可以如此說,俄羅斯在「俄烏戰爭」中是勝利一方,她提出「懲罰」戰,便是好好的證明了,慘敗一方,決不敢用「懲罰」兩字的。同樣,鄧小平用「懲罰」字眼打越南,也是同一道理。

強權來臨時,惡霸(或勝方)牙齒是鋒利的,勝者為王,敗者為寇。不須講道理焉。假使我們相信「懲罰」有根有據,依「法」執行,便太馬虎了解事情了。因為,我們從來不追問權力的授權來源,也不想去追究來源。這是中國人一向的做法和想法。好像一切制度、法律,都有人審核過,我們為甚麼擔心呢?

一方面,聽到「法治」,不是「人治」的時候,慶幸生於清明之世,我們「當家作主」了,今後,誰人可以超越法治呢?人人在法律之前都平等。再不會受「人治」的偏私和護短了。但是,如果一看「懲罰」,出於勝利者之口,大家便心裏明白:這個世界上依舊是強權話事,我們被打手板,可能再不出現,但是,更糟的不平等的,更令人髮指的事,仍然存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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