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於西灣開槍案中,人稱「熊仔餅」的中槍學生周柏均(21歲)與另一名男學生(20歲)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槍等三罪,案件今日(1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已完成傳召所有證人,法官謝沈智慧裁定兩人所有控罪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後至下週一繼續。

今日辯方繼續盤問開槍的警員A,辯方質疑指當時白衣男子並非高速向A衝去,為何要用槍指向該白衣男。A稱因為以往新聞片中很多單獨執行職務的警員會被人包圍,甚至被十幾人襲擊,令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有此決定。

辯方質疑A拔槍是因為回憶起警員被襲片段,並非因白衣男子的行動,而片段所見A當時並無被人包圍。A否認自己是無原因下拔槍,指在回憶中,有些片段的警員都不是一開始便被包圍,而是可能有一個人向警員撲上,於是其他暴徒便會蜂擁而上。

而A亦不同意辯方指其和第二被告胡子鍵糾纏期間,胡子鍵為使A不要用槍指著他才用手撥開A的手槍,及胡子鍵沒有握緊A的手及嘗試搶槍。

已退休的警司B作供時稱當日和A到達太安街時發現現場交通癱瘓,於是與A一同上前了解,指A先行下車,他隨其後,但途中發現自己的一副手銬掉在地上,於是折返拾起,但他沒有通知A,其後他和A已有一段距離,那時A獨自前行。

B稱太安街筲箕灣道交界當時有很多人聚集,街道布滿雜物,感到事態異常,便趕緊追上A。

當他走到行人過路處時,看見A與一名白衣男子糾纏,A亦被兩名男子從後包圍,當中包括第二被告胡子鍵,他上前時聽到巨響,看見二人「箍、扯及打」A,他遂拔出警棍,向胡和另一男子揮棍,這時再聽到兩聲巨響,胡跌倒地上,他便上前制服胡。

B續指在制服胡時,留意到被A制服的第一被告周柏均身上正在流血,他相信現場開過槍,但由當時已有多人聚集起哄,又有人向警方投擲雜物,因為警方人手不足,他立即通知電台發生開槍事件,之後防暴到場。

B稱當救護車到場後,周曾站起來,他當時向周說其受了傷,「唔好起身」,及後又見周向A表示想脫下背包,之後周轉身嘗試逃走,被A和其他警員制服。

案情指首被告周柏均(22歲,學生)及次被告胡子鍵(21歲,學生)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及企圖搶劫其警槍;周柏均另被控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中逃脫,兩人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三罪。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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