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9歲退休男警員涉嫌非禮、11次強姦聘用的傭工,並發信息要求該傭工停止檢控,被控強姦、非禮、妨礙司法公正等13項罪名。案件今日(1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被告陳民(69歲,退休),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18年12月期間,在烏溪沙村第一巷10號2樓的廚房內猥褻、侵犯女子X;他另被控11項「強姦」罪,指他於2019年1月、3月、4月、5月、6月、7月、9月、10月的某日,及11月29日,分別在上述地點或馬鞍山利安邨利榮樓一單位強姦女子X。

被告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10日間,向X發訊息,煽動或誘使X停止對被告的刑事訴訟。

控方透露,女事主已離港,因宗教關係已誕下嬰兒,但願意回港作供。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加重條件。據悉,被告為退休警員。

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0元保釋,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居於指定地址。裁判官亦要求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控方證人,特別是女事主及相關的僱傭中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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