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案中,7名被告被裁定暴動、意圖傷人等罪罪成,各被判囚 3 年半至 7 年,部分人就刑期提出上訴申請。有團體連日為此擺設街站,聲援白衣人。「華記」楊官華與「珍惜群組」召集人李璧而曾於上星期五(13日),在7.21事發地點元朗西鐵站、東頭村外路邊設置街站。但今日(16日)楊官華在社交媒體正式宣布與李璧而「割席」,表明現階段任何人「投訴元朗721第五被告負責的法官與第五被告及自己均無關,不想好心做壞事」。李璧而今日(16日)中午照原訂計劃到終審法院提交投訴,認為楊官華與自己割席是因為「有壓力」,並確認投訴和收集簽名等行動均與鄧懷琛家人無關。

楊官華於前一晚(15日)發表視頻,稱因為聽取法律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的意見,認為於「上訴期間作投訴會觸犯法例藐視法庭」,加上第五被告鄧懐琛妻子告訴他,上訴申請及法援「仍然未批」,故希望「停止有關投訴行動。」楊官華強調自己的初心是希望能聲援白衣人上訴,並認為刑罰過重,裁判不公。楊官華重提上星期街站期間老翁承認自己「有份打」一事,說「珍惜群組」召集人李璧而與老翁的對話是「陷我於不義」,事件可謂「炒晒車」,強調自己「不懂玩政治」,現階段任何人「投訴元朗721第五被告負責的法官」均與鄧懷琛及自己無關,「不想好心做壞事」。

而今日(16日),李璧而帶同早前收集的聯署及簽名,去信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主席李舉能,投訴元朗721案的法官葉佐文司法不公。李璧而指投訴法官機制「今日開張」,稱「投訴法官機制和藐視法庭是兩回事。」李璧而認為楊官華與自己割席是因為壓力導致,「嚇到阿華記幾驚」,又表示其「入世唔夠我深」,一時「細路仔脾氣」,對於楊官華再次提及當日街站事件,李璧而重申要從另一個角度看,「連一個80歲伯伯,都要保護自己。」李璧而又否定是次投訴與當事人的家屬有關,明言「這是民意,是我們的心意,是我們發起,與他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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